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是萍乡市安源区检察机关。
机构设置
1、刑事检察部,将侦查监督科、监所科、公诉科、公诉二科、未检办、生态检察职能整合,履行对职务犯罪案件、普通刑事案件批捕起诉、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
2、民事行政检察部,负责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负责对全区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怠于行使职权的行为,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检察监督;负责开展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3、控告申诉检察部,负责处理来信来访;统一受理控告、举报、申诉以及接受犯罪嫌疑人自首;初核举报线索;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和举报奖励工作;进行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和内部制约。
4、综合业务部,将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委会职能合并,履行对案件分配、流程管理、质量评查、业务考评、检察调研及检委会日常工作等职能。
5、检察辅助部,将技术科、法警大队职能合并,履行检察技术信息服务和司法警卫职能。
6、政治部,协助院党组负责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检察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典型宣传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对本院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进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全院干部的考察、考核、表彰奖惩工作;办理有关任免和提请批准任免事项;负责本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资福利、人事调配工作;负责院党组的会务工作;负责本院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宣传工作;对接代表联络和人民监督员工作;对外政务中心工作。
7、检务保障部,负责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处理机要文电;负责全院信息化建设和各类局域网、办公自动化的管理工作;负责检察统计、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负责本院固定资产、物业、车辆、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院经费及基本建设经费等各种经费的申请、核算和管理及各种装备物资的统一购置和分配;对外事务性中心工作;负责全院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8、监察室,受理对本院和本院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依纪依规进行查处等工作。
所获荣誉
2018年11月,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获得先进集体记集体一等功。
2020年7月,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检表彰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2020年10月14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