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藏族佛教
噶当派的一部主要论著。概括了显密大小乘的重要义理,并解决了许多“大小相违、显密相违”等问题。这部论是偈颂体,全论有六十九颂半,除第一颂礼敬三宝发心造论,和最后一颂述造论情形外,其余六十七颂半正说明从因至果的修行过程。 本论的主要典据,除诸部大乘经外,还有龙树、无著、觉贤等名家著作,如受菩萨戒处依据《菩萨地》,修定处依据《定资粮论》,说般若处依据《七十空性论》等,故是总集诸家之作而成。
这部论是
阿底峡尊者初到阿里(今西藏自治区境内)时,于宋庆历二年(1042)应菩提光所请而造的。
二、明发愿、行
二种菩提心有二十五颂(第10至34颂),此中先明发愿菩提心有九颂半,说明愿菩提心,即先须发慈悲欲度众生的誓愿,其次以不可退转的志愿发求成佛的心。后叙说愿菩提心的功德和应当守护的学处。这就解答了上述七个问题中的第二个问题(异生身中能不能发菩提心)。后明行菩提心有十五颂半,说明受菩萨戒之后,愿菩提心才能增长。受菩萨戒者要先具足七众别解脱戒的任何一种,尤其以比丘戒为最重要(其不堪受别解脱戒者也须先具足远离十恶业道的十善戒),否则不堪受菩萨戒。并说受菩萨戒和受后,当制止诸烦恼恶行,善学三聚净戒,努力修集菩提资粮。这就解答了上述七个问题中的第三个问题(菩萨戒需不需依止别解脱戒),兼带着解答了第四个问题(菩萨戒与别解脱戒的戒体为一为二,就三聚戒中的律仪戒体而言,可说是同,就摄善法等戒体而言则相异)。也解答了枯、俄等所问的第二个问题。
三、明引发通智利他的胜方便有七颂半(第35至42上半颂),说明修集福智资粮,作利他事者。为能作利他事须修奢摩他和具备修止的支分(止的资粮)已具足修止的资粮,方可以住心一境,修奢摩他后引发神通,而广作利他事业。
本论的主要典据,除诸部大乘经外,还有龙树、无著、觉贤等名家著作,如受菩萨戒处依据《菩萨地》,修定处依据《定资粮论》,说般若处依据《七十空性论》等,故是总集诸家之作而成。
这部论总摄一切佛经要义,及空有两家的修法,汇合龙树、无著、寂天三派的教授,把三种士夫所修的法门都包括在内,是阿底峡著作中最重要的一部,为后世藏族佛教学者所普遍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