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领导和 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拟 订全市统计工作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 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并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青岛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 标准和统计制度。拟订全市基本
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 建立健全统计
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 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省、青岛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 案,拟订全市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和整理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 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 和咨询建议。
(四)组织开展全市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及相关统计入 库、更新维护与服务工作。负责全市统计系统“五证合一、一证 一码”信息共享交换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联网直报单位和地方抽 样调查单位的审核确认工作。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督办党组会议决 定事项的落实。起草文件、讲话、报告等重要材料。负责上呈下 达以及会议组织、督办、文件档案、财务管理、内部审计、保密、 保卫、接待、安全、应急、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党建、统计学会、 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计划生育、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负责国民经济核算和工业统计、固定资产投 资统计、建筑业统计、房地产业、能源统计调查等统计工作,汇 集、审定和管理提供全市宏观统计数据,定期发布统计信息、统 计公报,编辑、发行《莱西统计月报》《莱西统计年鉴》。负责全 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 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和审查。负 责全社会统计资料的整理、立档。负责对各镇(街道、经济开发 区)的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审核评估认定。负责网络数据的管理审 核并组织建立和应用全市综合数据库。提供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 研究报告。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标准、
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本市统计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 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统计行政复议工作。 负责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调查单位名录库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