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文祥(1923年10月-2013年3月12日),男,原名莫广有,山东省夏津县香赵庄乡莫庄村人。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原航空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原第三机械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一届、第七届、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七届、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
人物经历
1923年10月,莫文祥出生于山东省夏津县。
1938年参加革命,同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
八路军一二九师津浦支队通讯员,
河北抗战学院十五队指导员,八路军一二〇师政治部宣传
干事、
秘书,政治部巡视团副团长,晋绥军区连长,
东北民主联军总政治部干事,四野军工部第三兵工厂政委,沈阳五三工厂监委(政委)、副厂长。
1952年起,任沈阳航空发动机修理厂党委书记、厂长,沈阳航空发动机厂厂长,沈阳市委委员。
1961年后,任沈阳飞机厂厂长,沈阳市委第二工业部部长、市委委员、市委书记处书记。
1972年起,任沈阳市革委会常委、工交组副组长,市革委会副主任兼国防工办主任、党的核心组组长。
1978年起,任第三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部长、党组书记,航空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
1999年离休。
莫文祥同志是中共第十二大、十三大代表,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一届、七届、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七届、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
人物事迹
新中国成立之初,他在五三工厂工作期间,团结带领全厂职工,为了新中国的建设忘我拼搏,该厂被中央和全国总工会誉为“全国第一个依靠工人阶级办好国有企业的先进企业”。
在沈阳航空发动机修理厂工作期间,他领导工厂完成了修理厂的改建工程,完成了新中国第一批航空喷气式发动机的修理任务,为抗美援朝和新中国的航空工业作出了贡献。
在兼任沈阳航空发动机修理厂和沈阳航空发动机厂厂长期间,他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据航空工业局制订的“老厂创建新厂”和“一长双跨”的原则,统筹安排,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发扬顽强拼搏精神,边建厂边做生产准备,并抓紧开展零部件试制试验工作,使中国第一个喷气式发动机制造厂的建成和新发动机的试制成功,比国家原定计划提前了一年多。1956年9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给沈阳航空发动机厂全体职工发了贺电。
社会评价
莫文祥同志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始终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莫文祥同志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坚强的党性原则。 他实事求是,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顾全大局,从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他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注重调查研究;工作中讲究方法,善于管理,注重政策与实际相结合地推动工作。他热爱学习,尊重知识和人才,经常深入一线和干部、技术人员、工人互相交流,解决问题;经常探望慰问老干部、老专家、劳动模范,为大家起到了模范作用。他宽厚待人,作风正派,艰苦朴素,关心群众,平易近人,克己奉公,严格要求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始终保持着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革命本色。
莫文祥同志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是为中国航空工业建设和发展无私奉献的一生。
莫文祥同志是党的优秀干部,是新中国航空工业建设的开拓者之一。
个人荣誉
1996年航空工业创建40周年时,莫文祥获特别荣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