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文化馆
一级文化馆
莒县文化馆,建于1951年10月。位于浮来中路7号,占地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38平方米,其中有“文化活动中心”楼、剧院、宿舍楼各一座;现有职工12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7人;大专以上学历12人;设有文艺创作室、戏剧曲艺部、舞蹈培训部、书画摄影部、音乐少儿部、文化遗产整理办公室、档案室等科室。
开展活动
莒县文化馆担负着全县20个乡镇及县直各单位113万人口的群众文化辅导工作和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多年来,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大力繁荣群众文化,所开展的各项文化活动,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在文艺演出方面:每年组织全县大型文艺晚会8次以上,协助社会各单位组织晚会15次以上,节目精彩纷呈。其中“莒州文化节暨全县民间艺术展演”、“全县广场舞大赛”“送戏进千村”、“合唱艺术节”、“莒县民俗文化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等特色群众文化。
传承保护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莒县文化馆获得“剪纸(莒县过门笺)、孟姜女传说、秃尾巴老李的传说”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获奖荣誉
1990年5月被授予“全省少儿文化工作优秀集体”称号;
1996年3月被授予“全省农村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2月28日,被文化和旅游部评定为一级文化馆。
参考资料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莒县文化馆.山东省文化馆(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1 13:20
目录
概述
开展活动
传承保护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