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盐务局是莒南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科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行政上接受县委县政府和
临沂市盐务局双重领导,以市盐务局为主。
单位简介
莒南盐业公司系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直属企业,成立于2001年7月,依法从事本县的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隶属于
临沂盐业公司,现有干部职工93人,拥有仓库30间,仓储能力达3000吨,固定资产354万元。年均销售加碘食盐5000吨。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县盐业市场秩序;
3、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5、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全市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6、负责下属企业的管理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莒南县盐务局内设机构主要有七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盐政稽查大队、业务科、保卫科、综合科和四个食盐配送服务队。其主要职责如下:
办公室职能:
1、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及行业内部的总体事务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2、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信息、提案、宣传、新闻发布、接待及综合会议的组织安排、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3、负责公司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及以上级机关要求反馈情况的综合事项的督办查办。
4、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向领导提出决策建议。
5、负责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建设工作,组织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公司信息网络、计算机及其外设、耗材的购置、维护和管理。
7、负责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
8、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及保险代理工作。
9、负责工商登记、年检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职能:
1、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经方针、政策,负责制订企业的财会、统计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制订完善成本、费用、利润等核算体系。
2、会同全面预算办公室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编制各种财务会计报表,定期进行财务会计内审和经济运行分析。
3、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和费用开支管理,严格执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保管、使用、管理好各项资金、各种票证和有价证券。
4、负责公司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定期做好清产核资工作。
5、负责公司各类统计资料的准确上报工作,确保统计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6、负责职工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费用计提和解缴工作。
7、依据国家税收规定,负责企业税费的及时足额上缴工作。
8、依据国家盐业法规和盐价政策,监督检查盐价执行情况,管理和检查盐业科、配送服务队的盐款解缴、票据管理、盐品购、销、存台帐等。
9、负责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盐政稽查大队职能: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盐业法规、规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水平,在履行职责时,努力做到依法治盐,依法管盐。
2、宣传、贯彻盐业法规和规章,并对其施行情况进行监管、检查。
3、做好分管区域内的盐政管理检查工作,依法独立或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本辖区内的盐业违法案件。
4、严格按照法定执法程序,填制盐业违法案件的立案、处理呈批表,提出违法案由、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处罚意见报领导审批。
5、受理盐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并为举报盐业违法行为的单位、个人和被查阅、复制的材料保密。
6、秉公执法,廉洁奉公,并承担错误查处的责任。
业务科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盐专营的法规、政策,负责碘盐的普及供应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宣传工作。
2、根据上级盐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盐品购进计划,负责月度本公司盐品购进计划编报和组织盐品购进工作,确保全县食盐和小工业盐的正常供应不脱销。
3、根据上级盐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盐品销售计划,负责制订本公司各类盐品月度销售计划,并对盐品销售情况实施追踪检查,按时做好盐品购销存的月(年)报工作。
4、认真贯彻和准确执行国家盐价政策,根据国家盐价调整文件,及时确定各类盐种的批发销售价格。
5、开展盐市场调研,经常走访用盐大户,了解市场需求动态,完善小工业盐促销监管措施,提高生产加工用盐单位的满意度,负责多品种食盐及生活用盐的促销工作,努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6、负责建立生产加工用盐单位的用户档案,加强与生产加工用盐单位的沟通协调,融洽和密切购销关系。
7、搞好仓储管理、盐价执行、盐款解缴、票据管理、盐品配送、安全保卫、整洁卫生、台帐资料、营销服务等项工作,继续开展食盐批发企业达标创建活动,实施经常性的督查督办。
8、负责承办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卫科职能:
1、负责全公司职工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搞好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和内部防范工作,维护单位内部和职工住宅区的治安秩序。
2、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负责门卫管理工作。对门卫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督促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对门前区域卫生、进出人员的管理。
4、负责安全检查及消防工作。
对单位内部重点、要害、事故易发地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处理;定期检查、维护内部要害部位的消防设施,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普及宣传;负责户籍管理工作。配合辖区派出所做好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的核对、纠错、办理。
5、负责民事调解工作。协助民事调解委员会做好职工家属的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民事调解工作。
6、负责普法教育工作。对社会重大治安事件以公告形式向职工告之,维护公民“知情权”。
7、负责全公司节假日值班安排工作,安排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值班及门卫保卫、巡逻工作。
8、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职能:
1、依法履行日晒盐送销职责,实行定期送销与电话预约送货相结合的服务方式,把日晒盐这一特殊商品安全、及时、足量地供应到全县各熟食加工点,保证让各熟食加工户用上合格、放心的加碘日晒盐。
2、依法履行盐业市场监督职责,深入实际搞好盐业市场调查,发现盐业违法现象,及时告知稽查队,并做好协查工作。
3、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客户服务部职能:
1、依法履行食盐送销职责,实行定期送销与电话预约送货相结合的服务方式,把食盐这一特殊商品安全、及时、足量地供应到全县各食盐零售网点,保证让全县人民吃上合格、放心的加碘食盐。
2、在公司划定的供应范围内承担其它用盐的送销任务。
3、依法履行盐业市场监督职责,深入实际搞好盐业市场调查,发现盐业违法现象,及时告知稽查队,并做好协查工作。
4、为各食盐零售网点、用户及顾客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实行“四个一”管理,规范网点建设。
5、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领导班子
莒南县盐务局局长、党支部书记、莒南盐业公司经理:胡乃栋,主持盐务局(盐业公司)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科、人事工作;
莒南县盐务局副局长、莒南盐业公司副经理:王秀峰,分管业务科、配送服务队、工会、纪检工作;
莒南县盐务局副局长、莒南盐业公司副经理:崔玉勤,分管盐政稽查大队和公司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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