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盐业公司(
福建省盐业公司莆田分公司)属国有独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莆田市唯一依法从事盐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单位。
莆田市盐务管理局是
莆田市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副处级建制,履行全市盐业行政管理职能,主管全市盐业市场管理工作,隶属于
福建省盐务局。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2008年产盐:104417吨、放运:132332吨、库存原盐:37366吨。分公司销盐总量:16601.77 吨,同比增销2567.57 吨;分公司(盐务局)创利税: 149.13 万元。盐政罚没款:3.18万元。
宋宗武:
莆田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莆田盐业分公司副经理,分管专营科和盐政科的工作,做好基层单位的管理工作。兼任局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