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图序》是唐代文学家
白居易为画工所绘的荔枝图写的一篇
序文。此文开端以“生巴峡间”交待产地;接着对荔枝加以具体说明,由树形及于叶,及于花,再到果实,写果实则从其外形及于内部着重说明荔枝的形态,尤其是用了好多比喻形象地描绘了果实的外形、核、壳、膜、瓤肉和浆液的味道;然后简要说明荔枝采摘后色、香、味很难保持的特点;文末点明作序目的。全文语言简洁,比喻生动,层次清晰,详略得体。
作品原文
荔枝图序
荔枝生巴峡间⑴。树形团团如帷盖⑵,叶如桂⑶,冬青⑷;华如橘⑸,春荣⑹;实如丹⑺,夏熟。朵如葡萄⑻,核如枇杷,壳如红缯⑼,膜如紫绡⑽,瓤肉莹白如冰雪⑾,浆液甘酸如醴酪⑿。大略如彼,其实过之。若离本枝,一日而色变,二日而香变,三日而味变,四五日外,色香味尽去矣⒀。
元和十五年夏⒁,南宾守乐天⒂,命工吏图而书之⒃,盖为不识者与识而不及一二三日者云⒄。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⑴巴峡:指唐代的巴州和峡州,在今四川省东部和湖北省西部。这里作者只说“荔枝生巴峡间”,其实中国生产荔枝的地方还有福建、杭州等地。
⑴团团:圆圆的。帷盖:周围带有帷帐的伞盖,围在四周的部分叫“帷”,盖在上面的部分叫“盖”。
⑶桂:常绿小乔木,叶为椭圆形,与荔枝叶相似。
⑷冬青:冬天是绿的。
⑸华(huā)如橘:花朵像橘树的花朵。橘,常绿乔木。华,通“花”。
⑹春荣:春天开花。荣,开花。
⑺实:果实。丹:朱红色,像丹砂一样。
⑻朵:这里指果实聚成的串。
⑼红缯(zēng):红色的丝绸。缯,丝织品的总称,相当于现在的绸。
⑽膜:包在果肉表面的薄皮。绡(xiāo):生丝织成的绸。
⑾瓤肉:果肉·。莹白:晶莹洁白。
⑿醴(lǐ):甜酒。酪(lào):奶酪。
⒀去:消失。
⒁元和十五年:即公元820年。元和,唐宪宗年号(806—820)。
⒂南宾守:南宾郡太守。南宾,又名忠州(今重庆忠县)。
⒃工吏:在官府当差的工匠,这里指画工。图而书之:画好画,题上字。
⒄盖为不识者与识而不及一二三日者云:是为没有见过荔枝和虽然见过荔枝但没有摘下一二三天的荔枝的人看的。识,认识,见过。
白话译文
荔枝生长在巴州和峡州之间一带地方。它的树形呈圆的形状,很像古代用来遮蔽东西的“帷盖”。叶像桂树的叶,冬季还是绿色的;花像橘树的花,在春天开放;果实的颜色像丹砂那样红,夏季成熟。果实聚成簇,像葡萄,核像枇杷的核,壳像红绸,膜像紫绸,瓤肉像冰雪一样晶莹,洁白,浆液像醴那样甜,像酪那样酸。关于荔枝的情况,大概也就如同前面所说的情形,那实际的情况比介绍的这些还要好。假如果实离开了枝体,一天颜色就变了,两天香味就变了,三天味道就变了,四五天以后,色香味就全消失了。
元和十五年的夏天,南宾郡的太守白乐天,让官画工画成一幅荔枝图,并写上这篇序,这是为了告诉没有见过荔枝的人以及见过不到三天的人。
创作背景
此文作于元和十五年(820)夏,当时白居易在忠州。荔枝出产在广东、福建等省,唐朝时在长江三峡一带也有出产,在北方难以觅到。据《
新唐书·杨贵妃传》记载:“妃嗜荔枝,必欲生致之,乃置转传送,走数千里,味未变,已至京师。”但在当时,一般北方人是很难一睹荔枝芳容的。白居易于元和十四年(819)任忠州刺史,第二年命画工绘了一幅荔枝图,并亲自为之作序。
作品鉴赏
整体赏析
这篇序文实是为荔枝图画写的说明,其说明对象是荔枝。作者运用说明从整体到局部、由外表到内核的说明顺序以及
作比较、
打比方等说明方法,层次明晰、详略得当地描摹了荔枝的形态。
作者先从大处着笔,“荔枝生巴峡间”点明荔枝的生长环境,接着便从细微处对荔枝本身的各个部位及其特征加以具体说明。文章最精彩的部分是这段用比喻描绘荔枝的文字:“树形团团如帷盖。叶如桂,冬青;华如橘,春荣;实如丹,夏熟。朵如葡萄,核如枇杷,壳如红缯,膜如紫绡,瓤肉莹白如冰雪,浆液甘酸如醴酪。”这里采用日常生活中习见的十种物体作比,使未见荔枝者借助以往的经验对荔枝产生具体的印象。“不识者与识而不及一、二、三日者”完全可以借助帷盖、桂、橘、丹、葡萄、枇杷、红缯、紫绡、冰雪、醴酪这十种可以感知的东西,获得对荔枝具体而形象的感受。每一个比喻自然妥帖,与荔枝本身的特点贴近。而对色、香、味随时间推移而变化的特点,仅用“一日而色变,二日而香变,三日而味变,四五日外,色香味尽去矣”加以简要说明。最后点明作画时间、作画者、主持人及作序目的,略作交待即收住。
全文短短不到一百三十个字,不仅写出了荔枝的出处、外形、味道,而且还写出了摘下后短期内的变化情况,是一篇优秀的说明文小品。
名家点评
清代王符曾《
古文小品咀华》:“特为荔枝立传,想见太守风流。昔东坡有空寓岭表之叹,对此,真令人恨不生巴峡也。”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
元稹并称“元白”,和
刘禹锡并称“
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