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林镇,隶属江西省吉安市
遂川县,地处遂川县境中腹部偏西南地区,东界
珠田乡,北靠
堆子前镇,西接
西溪乡、
黄坑乡,南临
南江乡、
禾源镇。全镇面积137.2平方千米,圩镇面积3.04平方千米。镇政府驻地溪下村旺光组,距县城19千米。辖14个行政村、2个社区,241个村(居)民小组。2020年末,草林镇辖区有户籍人口36546人。
建置沿革
1958年,草林公社成立。1984年3月,撤销草林公社,设立草林乡。1993年,撤销草林乡,设立草林镇。
行政区划
截至2021年10月,草林镇下辖2个社区、14个行政村:草林社区、新苑社区、溪下村、唐尔村、冠溪村、悠富村、拱前村、
大坪村、车源村、蕃源村、锡溪村、楠木村、峨溪村、草林村、源溪村、峨岭村。草林镇政府驻溪下村旺光组。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草林镇地处遂川县境中腹部偏西南地区,东界
珠田乡,西接
西溪乡、
黄坑乡,南临
南江乡、
禾源镇,北靠
堆子前镇。全镇面积137.2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草林镇属低山丘陵地区,四面环山,中为盆地,南西北三面成箕状,向东倾斜。境内一般海拔200—400米。
气候
草林镇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阳光充足,四季分明,冬夏长,春秋短,无霜期长。多年平均气温为18.6℃,极端最高气温为38℃,极端最低气温为-6.6℃。无霜期为284天,年平均日照时数1720.4小时,年平均风速为1.9米/秒,风向多以北和东北风为主。年平均降水量1421毫米,最高年为2070毫米,最小年为823毫米,年内各季各月降水很不均匀,降雨集中在每年4—6月。
水文
左溪河流贯境中,禾源水由南面入境流经唐尔、冠溪两村汇入左溪河。
自然资源
草林镇有耕地面积1.77万亩,林地面积13.68万亩,森林覆盖率69.3%。境内主要矿产资源有砂金、岩金、铂族等贵金属矿产及青红麻石等建材矿。砂金矿为冲积层含砂金,尤以底部1米为富,主要公布在大坪草林河段和溪下、车源河段;岩金主要公布在峨岭、源溪和峨溪等村。
自然灾害
草林镇主要自然灾害有旱灾、涝灾、风灾、雹灾等。
人口
2011年末,草林镇辖区总人口31608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6287人,城镇化率19.9%;另有流动人口5622人。总人口中,男性16610人,占52.55%;女性14998人,占47.45%。
2017年末,草林镇辖区有常住人口37555人。
2018年末,草林镇辖区有户籍人口36644人。
2019年末,草林镇辖区有户籍人口36631人。
2020年末,草林镇辖区有户籍人口36546人。
经济
综述
2017年末,草林镇有企业43个,企业从业人员948人。
2018年,草林镇实现生产总值25.6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28万元。
第一产业
2011年,草林镇生产粮食1.36万吨,其中玉米41吨,水稻1.25万吨。油料作物种植面积85亩,产量187吨,其中花生95吨,油茶92吨;蔬菜种植面积720亩。生猪饲养量7310头、牛饲养量2356头、家禽饲养量510百羽。
第二产业
2017年末,草林镇有工业企业12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个。
2018年末,草林镇有工业企业13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个。
2019年末,草林镇有工业企业13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个。
2020年末,草林镇有工业企业13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个。
第三产业
2018年末,草林镇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有12个。
2019年末,草林镇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有12个。
2020年末,草林镇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有14个。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草林镇有幼儿园(所)4所,在园幼儿560人,专任教师15人;小学14所,在校学生2829人,专任教师121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学生1155人,专任教师67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文化体育
2011年末,草林镇有中心文化馆1个,藏书1万余册,农家书屋9个,占地面积270平方米,藏书6.5万余册。
2011年末,草林镇有体育场地5处,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10%。
医疗卫生
2011年末,草林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2个,疾病防疫中心1个;专业卫生人员56人,其中执业医师21人,注册护士23人;另有乡村卫生所49所,乡村医生56人。
2011年,草林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6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81万人,参合率92.6%。
社会保障
2011年,草林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32户,人数1229人,支出12.15万元,月人均133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51人,支出12.24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56人,支出7.39万元;农村医疗救助104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385人次,共支出5.54万元;农村临时救济11人次,支出1.31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9人,支出49.59万元;社会福利单位1个,床位51张。
交通运输
省道S322与省道S230交汇于草林镇。
荣誉称号
2015—2021年,草林镇连续七年荣获吉安市乡镇高质量发展考评先进乡镇。
2022年3月,草林镇入选拟命名2021年度江西省级卫生乡镇名单。4月,草林镇团委被授予“2022年度江西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