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市原来是乡村定期集市,各地又有俗称,
两广、福建等地称墟,川黔等地称场,江西等地称扵,北方称集。起源很早,
东晋时
建康(南京)城外就有草市,大都位于水陆交通要道或
津渡及驿站所在地。其命名用意,或说因市场房舍用草盖成,或说因初系买卖草料市集。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到宋代,其中一部分发展成为居民点,个别的上升为县、镇;而紧临州县城郭的草市,则发展成为新的商业市区。
宋代紧临州县城郭发展起来的新的商业市区。草市原来是乡村定期集市,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到宋代,其中一部分发展成为居民点,个别的上升为县、镇;而紧临州县城郭的草市,则发展成为新的商业市区。这类市区,居民稠密,商铺
店肆林立,交易繁盛,与城郭以内的原有市区,并无区别。有的地方,甚至远远超过了城郭内的旧市区。到宋朝,逐渐发展成商业中心,如
南宋年间鄂州的南草市,“沿江数万家,廛肆甚盛,列肆如栉”,“虽钱塘、建康不能过”,“盖川广荆襄淮浙贸迁之会,货物之至者无不售”。这类草市,已经突破了原来乡村集市的涵义,成为州县城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这类草市,宋政府并不把它作为乡村的一部分,而是作为城市的一部分加以管理。
宋神宗熙宁年间,全国各地乡村都编排保甲,按时教阅,而对“
诸城外草市及镇市”虽也编排保甲,但不把它们“附入乡村都保”,亦不按时教阅,而是与城市
坊郭户一样,受厢的管辖,而在没有厢制的州县,则直接受县的管辖,同乡村完全脱节。城郭草市的发展表明:宋代城市的
商业贸易,不但打破了唐代
坊市制度的限制,而且也打破了城郭的限制,进一步发展到城郭以外的地区。
在州县城以外的水陆交通要道,或关津驿站所在之地形成的集市,称草市。交易的商品主要是水产品、盐、酒以及日用百货等生活必需品。草市东晋已有,唐朝中期以后,农村商业发展,草市更盛。到唐末五代,战乱频繁,江淮富户和
城市居民,到草市建草屋居住避难的不少,使有些草市更渐繁盛,有的竟发展成为新兴城镇。
宋代由于商业发展已经突破了市坊界限,草市也随之有了很大发展。至宋代,草市已经具有比较完备的饮食服务设施,如
陆游在其诗中就曾经写道:“今朝半醉归草市,指点青帘上酒楼。”
杜牧《
上李太尉论江贼书》曾谈到江淮间的草市,谓“凡江淮草市,尽近水际,富室大户,多居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