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理,生于(1408—1473),明朝官员。字道济,号操斋,
天台县城人。明
宣德四年(1429)乡试第一名(
解元)。翌年赴京会试,中进士。任江陵(今湖北江陵区)知县,升德安(今湖北安陆市)知府。
成化六年(1470),升任南京工部右侍郎。自成祖迁都北京后,南京旧都岁久失修,破旧不堪,因而葺造费颇巨。理决定整顿都城,不使百姓增加负担。下令卖掉芦场新苇、分局旧木料和内库旧储存帛等,得银万两,修葺郊庙、宫殿、城楼、卫表、战船等。时因交通不便,各地由民工运往南京粮食,每石米运费高达3斗。征得朝廷同意,改由兵士运输,将节省10万石米运费作备荒赈济之用。九年,转任南京
吏部左侍郎。对朝官“考课公明”,杜绝徇私舞弊。不久,卒于任。墓在今天台县平桥镇范坟。著有《诗经集解》、《读史备忘》、《天台要览》等。
(明初)文定公杨溥主持朝政的时候,他的儿子从家乡(湖北)到京来看望他。杨溥问儿子:“你一路过来,可听说哪个守令好吗?”儿子回答说:儿从家乡来,路过江陵县,那个县的县令很不好。“
杨溥问:“人们说了些什么?”儿子说:“就是对我的招待太马虎简单了,他是天台县的范理。”杨溥默默地记住了这个名字。不久就向皇帝推荐,将范理提升为德安府知府。范理上任以后,办了很多好事。
范理施政,以礼为先,惩罚次之,扬善惩恶,不徇私情。由此盗贼敛迹、斗殴几绝。属境大治,百姓安居,生产发展。当地乡绅、父老感恩戴德,立“去思碑”于府治前颂扬范理德政。
范理为南京
吏部左侍郎时,对官员考核、黜陟,采用“考课公明”制度,杜绝徇私舞弊。一惟至公,一时人才举知激励,朝野俱赞其廉洁、公正。
范理一生忠于王朝,勤于政事,爱民如子,不辞辛劳;存心忠厚,操行廉洁,斟酌事体,合于时宜,深得民心;乐于从命,上亦为其嘉纳;公事之暇,笔耕不辍。范理为官40余年,以清廉传世。《台州府志》称其:“居官清慎忠勤,一以兴利为主……官至侍郎,家无半椽寸土之增,服食粗粝如贫士。”
夫人汤氏,诰封夫人,贤内助,先理五年于成化四年(1468)谢世。生子六:絅、絪、纨、曾同、昌龄、元龄;女二:长适徐宙,次适曹宁。孙五:洤、淮、沅、沛、洵。孙女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