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希正
明朝清政廉明的循吏
范希正,字以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明朝清政廉明的循吏,民众颂为“贤令。”明正统十一年任曹州(今山东菏泽)知州,是一位体恤百姓,重视教育的官员。 他任知府十一年,曹州大治,为纪念他,菏泽人民为其勒碑留念,并写诗赞扬他说: 治教休明洽四方,曹南太守独循良。 增多户口开州域,高广宫墙立郡庠。 秩秩逗笾崇祀享,英英贤俊发科场。 文翁学校兴西蜀,今昔相仍汗简香。
简介
范希正,江苏苏州吴县人,明正统十一年任曹州知州,是一位体恤百姓,重视教育的官员。 在他任知州时,曹州(今菏泽)初建,到处是“残垣倒壁,街道凋零,荒草丛生,狐兔出没,沼泽遍地,几成废墟”。范希正上任后,首先发布文告,号召原曹州外流人员回乡安家立业,“劝借富民粟万石济之,赖以活者几千人”。编户迅速由原来的29里增加到74里。在人口增加、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他建立学宫,并广招学员,培养人才和师资。第一次就招收廪膳生员、增广生员以及附生、武生120多名。接着范希正又指令在菏泽城内和乡间人办社学和私塾,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农闲时令农民子弟入学。这时菏泽的社学发展很快,几年内发展到39处。在社学的带动下,农村私塾也迅速发展,村村里里都有读书声。范希正在曹州治政11年,为表彰他的政绩,菏泽人民为其勒碑留念,并写诗赞扬他说: 治教休明洽四方,曹南太守独循良。 增多户口开州域,高广宫墙立郡庠。 秩秩逗笾崇祀享,英英贤俊发科场。 文翁学校兴西蜀,今昔相仍汗简香。
功绩
希正于明宣德三年(1428)举贤良方正,授曹县知县。正统十一年(1446),大理寺丞张骥巡抚山东,因看到河北之民差赋不便,上书朝廷,建议升曹县为州,命希正营建州城,以希正为知州。希正治理曹县和曹州,历时23年,后辞官养老,并在曹州安家入籍。
希正在曹县任职期间,清政廉明,民受其惠,世风改观。一次,希正入京办事,士民争持银两、绸缎相赠。他均婉言谢绝,固辞不受。有一里长陈彬,夜间拜见希正,见希正独坐,将怀中一封银子放在地上,转身跑出厅堂。希正收起银子,次日早晨派人寻找陈彬,陈彬不敢来见。希正就派人找来陈彬的父亲,将银子还给他。士民闻知,均把希正的“却金”和东汉廉吏杨震的“四知”(天知、神知、我知、子知)并提媲美。希正发现一奸吏受贿枉法,他审察明白,将其解往京师治罪。奸吏反以他事告希正,上官又将希正下狱。曹县士民闻知,邀集八百余人赴京师通政局为希正辩。适逢侍郎许廓因公过曹,曹县父老二百余人涕泣跪拜于道为希正鸣冤。皇帝知希正为良吏,便让他出狱复职,仍为曹县知县。希正回曹后,更加励精图治,督率士民,发展生产,并建仓积粟数万石以备荒歉。正统十年(1445),山东大歉,各县乏粮。希正开仓赈,曹县士民赖以活者甚众。
正统十一年(1446),希正与巡抚张冀、学正徐思学营建州城于古雄镇(原乘氏故城,即曹州府城、今菏泽城)。工竣,希正擢升为知州。希正在曹州期间,既能爱民、裕民,又能为民请命,平反冤狱。
希正赴曹州上任前,曹州因草场逐渐减少,民牧之官马,有的繁殖不多,有的死去。因此马户多欠官马,又无力偿还,马户渐多逃窜。希正到曹州得知这一情况,便节缩财政开支,将节省的银两代马户偿还官马90余匹。逃窜者闻之,均回乡复业。
有一吉水县人,来曹州告一州民在吉水县杀死其兄,受牵连之人很多。希正为弄清案情,秘密移文吉水县。经吉水县审察后回文说:“该县并无其人,更无人被杀。”希正立即审讯吉水人,一问即服罪。终于案情大白,使冤者昭雪,诬者得惩。
当时全国出现几个“大著声绩”的良吏,如潞州知州燕云、徐州知州杨秘、全州知州周健、霸州知州张需、定州知州王约、宁州知州刘纲和曹州知州范希正。而得民心最久者,都不如范希正和刘纲。
纪念
希正在曹县和曹州深受士民拥戴,县民、州民均刻木像奉祀。正德年间(1506—1521),水溢 刘郎堤,奉祀希正木像的庙宇倒塌,木像漂流至曹县北18里莘冢集。有人见到此像说:“这是范公的遗像啊!他的英灵还在眷念我们哩!”乡老史尚德等将遗像抬到本村关帝庙,奉祀于关圣大帝座像之侧。
2024年11月18日,范希正廉洁文化展厅开展暨《一代廉吏范希正》发布仪式举行。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9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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