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籍记载,李白病逝后,原葬于当涂县南十里之龙山东麓,唐元和十二年(817年),与
李白有通家之好的范传正,会同当涂县令诸葛纵,将李白墓由龙山迁葬青山,并亲撰 《唐左拾遗林学士李公新墓碑》 碑文。立碑石于墓前。宋淳祐二年(1242年),此碑已“断仆零落,仅存方尺许”,当时兼权太平州事节制军马孟点“乃重书刻石,立之墓左”。碑文真实地记述了李白墓由龙山迁葬青山的经过及原委,记载了李白的出生地、家世、晚年及其身后的境况,反映了李白一生的思想、经历及其性格特征,对于研究李白其人及其诗歌创作风格的形成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若按范传正撰文时间,此碑距今已有1170余年的历史,是李白祠内现今仅存的最早的历史文物。晚年范传正受任至京师,改光禄卿,卒赠左散骑常侍。著有 《西陲要略》 三卷、 《赋决》 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