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县为广东西部的一个历史行政区划。县域为今
高州市(不含深镇镇、古丁镇、马贵镇);
茂南区(不含羊角镇);吴川市东部(梅菉街道、博铺街道、大山江街道、海滨街道中东部、浅水镇、兰石镇、长岐镇、覃巴镇);电白区小良镇;化州市南盛街道平垌村(不含威仪塘自然村,下同)、南盛村、南盛社区,丽岗镇元塘村委会下辖的沉背自然村等。
隋
开皇十年(590)设茂名县,属高凉郡。唐贞观八年(公元634年)为潘州治。唐开宝五年(公元972年)潘州废,茂名县属高州。元大德八年(1304年)为高州路治。明、清相继为高州府治。
1958年5月12日,成立茂名市政筹备处,同年5月23日改为茂名工矿区城市筹备处,同年8月26日成立茂名工矿区市,以后陆续将茂名县卫星公社全境和火箭公社大部划归茂名工矿区市,该市管辖范围包括今金塘、公馆、新坡、高山、镇盛、鳌头、袂花等7个镇,河东、河西、红旗、新华、露天矿、官渡、站前、城南等8个街道;火箭公社的小良(旧作“肇良”,今电白区小良镇)划给电白县(今茂名市电白区)。
同时,为配合原化县组织劳力开挖“引鉴工、农业渠”,原茂名县超英公社(此公社包括原石鼓、沙田两乡)的南盛墟、南盛、平垌等地划入原化县(今化州市)山尾公社,并于1963年后与原山尾公社谢村、乐堂、百室堂、东方红、蒲山、旺山、山尾等地设立南盛公社;超英公社的沉背自然村也划归山尾公社(今属化州市丽岗镇)。原茂名县火箭公社龙首乡和火箭公社鳌头乡的兰石划入化州县。
1987年,根据群众的要求和上级批准,将分界公社的山阁、烧酒、霞池、黄杰、禄村、合益、金塘岭、福居等8个大队划归茂名市茂南区,成立山阁公社,现为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见1984年《高州文史》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