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货物买卖法,是西方国家问世较早的买卖法之一,以制定法的形式出现的有关货物买卖的判例规则汇编。
其最初的文本制定于1893年,并于1894年2月施行,此后又经过多次修改补充。该法现行的文本是《1979年货物买卖法》,全文共64条。内容分为6个部分:(1)合同的成立;(2)合同的效力;(3)合同的履行;(4)尚未收到货款的卖方对货物的权利;(5)对违约的诉讼;(6)补充规定。该法对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价金、条件和担保、合同的缔结、买卖双方之间财产权的转移、所有权的转移、合同履行中买卖双方责任,以及违约和违约的补救方法等都作了具体规定,为英美法系各国制定货物买卖法提供了一个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