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议会选举
选区选举制度
英国法律规定,英国大选采取最多票当选的选区选举制度。组成下院的650名议员分别从全国650个选区选举产生,赢得所在选区最多选票的候选人将代表该选区进入英国议会下院。在下院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由女王任命为首相并负责组阁。首相和下院议员的任期同为5年。首相有权在任期内提请女王解散议会下院,举行大选。因此,首相一般会在任期届满前一年左右选择有利时机宣布提前举行大选。
制度介绍
根据英国法律,英国、英联邦国家和爱尔兰共和国凡年满18周岁并在英国选区居住的公民,经过选举登记即可成为选民。居住在海外但离开英国未满20年的英国公民也拥有投票资格。上院议员及在监狱服刑的囚犯和被判选举舞弊的人5年内被禁止投票。被判强制入住精神病院的人也不准投票。英女王和王室成员可以投票,但他们通常不会参加.
英国法律规定,年满21岁的英国公民、爱尔兰共和国公民以及英联邦国家公民均有资格参加竞选。每名候选人必须获得至少10名注册选举人的正式提名支持,并缴纳500英镑的选举保证金。如果候选人在选举后获得5%的基本选票,保证金将退还给候选人。
英国女王会在大选结果公布后主持新一届议会的开幕式,并宣布新一届政府的施政纲领
2010年5月6日,英国议会选举拉开帷幕,将选举产生由650名议员组成的议会下院。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3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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