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基督教
英国基督教各派的统称
英国基督教各派的统称。英国总人口约5883万(2000年),基督徒约3978.7万,约占总人口67.63%。其中新教有宗派90个,约445.7万人,独立宗派有261个,约88.5万人,圣公会有宗派4个,约2547.5万人,天主教有宗派1个,约570万人,东正教有宗派19个,约37万人,新兴宗派有36个,约134.4万人。有7种语言的足本《圣经》译本,2种语言的《新约圣经》译本。新教教会有:苏格兰教会(长老会)、爱尔兰教会(圣公会)、大不列颠浸信会联会、爱尔兰长老会、以琳五旬节派、神召会公理会基督弟兄会救世军、威尔士浸信会联会、威尔士长老会、苏格兰浸信会联会、贵格会等;独立宗派教会有:吉卜赛福音运动、非裔本土教会(20个)、非洲加勒比海五旬节派(140个)等;新兴教派教会有耶和华见证会摩门教等。
基督教的传入
早在罗马帝国时代,约公元2世纪末期,基督教传入。至4世纪,出现比较清楚的基督教活动。圣阿尔巴(St.Alban)为发生于约304年的戴克里先宗教迫害的殉教士之一。10年后,有3位英国主教前往亚耳参加宗教会议;此为君士坦丁大帝承认基督教以后西罗马教会所举行的第一次重要会议。359年,在里米尼举行的会议里,英国人也有列席者;4世纪结束前,北方庞大的传教工作开始展开。397年,圣尼尼安(St.Ninia)在加罗威的惠特霍恩定居,开始其在英国西北部和苏格兰部分地区的基督教福音运动。5世纪后,通过爱尔兰传教士帕特里克、哥伦巴(521一597)及高隆班等人的传教活动,基督教发展较快。
教会正式建立
6世纪末,罗马教宗大格列高利派奥古斯丁坎特伯雷传教,并封为主教。7世纪初,教宗晋升奥古斯丁为都主教,另指派12名主教,英国的基督教教会正式建立。8世纪初,爱尔兰、英格兰、苏格兰先后与罗马教会建立关系,威尔士至12世纪与罗马确立关系。至15世纪,英国已有1300座修道院,教会掌握全国2/3土地。1534年,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1509—1547)与罗马教廷关系破裂后,把英国国教会置于国王控制下,不受罗马教宗统治。1539年,国会通过法案,封闭一切修道院,其全部财产均归国王所有。伊丽莎白女王(1558—1603)时期,1571年正式公布《三十九条信纲》为英国国教的教义,声称《圣经》为基督教信仰的唯一准则,否认教宗对教会的至高权力。16世纪下半叶,资产阶级要求改革国教会的教义、礼仪、组织,使教会摆脱国王的控制,形成清教徒。后清教徒分裂为长老派和独立派。
教会发展历史
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形成长老会浸礼会公谊会等新教各派。在英格兰和威尔士,英国圣公会设有坎特伯雷和约克2个教省,各有1名大主教,大主教下设41位主教,92名副主教或助理主教,此外有36名特殊教区的地方主教,110名大祭司和14名大教堂主监,33个主教区(坎特伯雷教省29个,约克教省4个)。坎特伯雷大主教是英国国教会的首席大主教。国王是英国国教会的元首,教会重要的人事任命须由国王与内阁决定。上院和下院各选15人组成宗教委员会,负责审议教会问题。苏格兰和威尔士的罗马天主教有大教区5个,小教区15个。在16世纪下半叶,苏格兰以加尔文派为核心建立苏格兰教会,迄今为苏格兰官方支持的教会,属于新教长老宗。1929年,苏格兰教会扩建为苏格兰联合教会。有信徒120多万,教堂1533多座,此外在爱丁堡、格拉斯哥、阿伯丁和圣安德鲁等4所大学设有神学系,共有神学教授或讲师60多名。苏格兰圣公会是英国圣公会的一个教省。据统计,苏格兰圣公会有主教区7个,教堂或传道所约312多座,会众8.5万多人。苏格兰天主教会于1878年建立,为苏格兰第二大教会,有教区9个,集中分布于格拉斯等城市。北爱尔兰的宗教以新教为主,还有圣公会、循道会、浸礼会和公理会等教会。20世纪以来,基督教在英国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日益下降。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6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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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基督教的传入
教会正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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