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利军,男,汉族,1953年5月生,
陕西商州人,1976年6月入党,1969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人物履历
1969.08——1986.07,
天津市化工石油设备厂工人、政工科副科长、工会副主席,厂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1983.03——1985.05在天津理工学院管理工程系管理工程专业学习);
1986.07——1989.02,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三处主任科员;
1989.02——1991.06,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三处副处级
调研员、副处长;
1991.06——1995.09,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三处秘书(正处级);
1995.09——1998.06,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局级
巡视员、市政府主要领导秘书(1995.08——1997.12在
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
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6.08——1999.07在天津市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1998.06——2001.10,天津市委副秘书长(正局级)、市委主要领导秘书;
2001.10——2006.03,天津市委副秘书长,市委
滨海新区工委副书记、市委开发区保税区工委副书记,
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主任;
2006.03——2006.04,天津市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委滨海新区工委副书记、市委开发区保税区工委副书记,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主任;
2006.04——2007.06,天津市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07.06——2008.03,天津市委常委、市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滨海新区管委会主任;
2008.03——2009.05,天津市委常委、市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滨海新区管委会主任兼
塘沽区委书记;
2009.05——天津市委常委、市委教育工委书记(2012年5月不再担任天津市委常委)。
2012.01——2017.01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任免信息
2017年1月17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苟利军辞去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