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后,
罗福星受到
中国同盟会派遣,从祖国大陆回到
台湾,宣传革命道理,发动民众。组织中国同盟会台湾支部,并以刘士明、彭云轩、邱维藩、林达荣、刘金甲、魏中兴、江亮能、黄光枢、黄员敬、谢德春、付清风等“十二同志”为骨干,建立领导机关,以
台北大稻埕为活动基地,革命机关设在苗栗。
1895年中日签订《马关条约》,清政府不顾两岸人民的强烈反对,割台湾以求残喘。以刘永福为代表的台湾军民,自发组织了反割台武装斗争,显示出极高的革命斗争性和对祖国的归属感。在反日武装斗争惨遭镇压后,台湾革命活动陷入短暂的低潮期。1906年后,以孙中山等为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在祖国内地蓬勃发展。受革命思想影响,台湾人民不断掀起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武装起义高潮。
罗福星等人组织起义队伍,进行军事编制,约定联络暗号,如以“东王”“西王”“南王”“北王”代旅、团、营、队,以“北部酒”“中部酒”“中中酒”“南部酒”代台北、苗栗、台中、台南等,参加者达1500多人。
正当他们积极准备起义时,台南关庙、新竹大湖、台中南投与东势角相继发生秘密准备起义事件。罗的活动引起了日本警察的注意,发动了全面性的岛内保甲大搜查,从而使罗福星精心组织的苗栗大起义受到波及。结果敌人行动在前。在起义尚未发动情况下,许多领导人即遭到日本当局逮捕,罗福星也于1913年12月18日在淡水被捕。
罗福星被捕后遭到日本人的严刑逼供,但是他除对“抗日复台”一事供认不讳外,让日本人一无所获。在法庭上,罗福星慷慨陈词,宣称他为台湾同胞争取自由权利而死,虽死犹荣,从不后悔。他在《自叙传》说:“今我与吴颂贤、叶永传等虽共粉身碎骨,杀身成仁,实为台湾志士所纪念之人物。古语曰:‘杀头好似风吹帽,敢在世中逞英雄!’人生岂有二度死哉!为国家雪耻,为同胞报仇。”这次起义中被捕者近千人,其中261人被起诉,罗福星等6人被判处死刑。
苗栗起义是在辛亥革命的直接影响和同盟会的领导下进行的抗日革命武装斗争,显示了革命党人对恢复对台主权的愿望和决心。罗福星等大批革命志士临危不惧,慷慨就义,反映出祖国人民对统一祖国的愿望和决心是强烈的。苗栗起义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联系、发动大量民众,体现了台湾人民对祖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是强烈并深入人心的。台湾人民在极其艰苦和恶劣的条件下从未放弃回归祖国怀抱的努力。苗栗起义虽然失败,却播下了革命的种子,使革命思想深入人心,使民众看到了台湾回归的希望,对台湾人民的反日斗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