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
苏联红军出兵中国东北和朝鲜北部对日作战。根据国民党政府与苏联政府签定的《中苏友好共同对日作战协定》。苏联以苏联红军司令部的名义发行了红军票解决驻东北苏军军费。是供其军队在占领区内强制使用的不兑换,无准备金的战时军用钞票。整套纸钞分为面值有壹圆、伍圆、拾圆、壹佰圆四种面值。其发行机构为前苏联红军随军的远东银行。苏联红军票分中文和朝鲜文两种。
1945年8月,苏联红军出兵东北,歼灭日军精锐机动部队关东军,加速日本法西斯的灭亡和抗日战争胜利的到来。根据《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协定》,苏军所需的军费,由苏联红军司令部在东北地区发行红军票解决,战后由中国政府负责收回,送往苏联远东银行销毁。苏军进入东北之初,因伪满印钞设备及油墨损毁,并未根据协定印制纸币,只靠没收伪满纸币以度开支。后来随着战时需要,才有赤塔印制的“苏联红军票”,并迅速在东北地区全面发行。“苏联红军司令部”纸币印刷技术在当时比较先进,面值有壹圆、伍圆、拾圆、壹佰圆四种。红军票发行总额为97.25亿元,与伪满洲币等值流通。
苏联红军票四种票面的设计风格相近,只是票面颜色和图案有所区别.
四种钞票正面中央部分均为面值,面值上方用中文繁体字印有“苏联红军司令部”等字样,下方则用中文繁体字印有“为一切支付必使用”字样;钞票反面中央部分亦为面值,面值下方用中文繁体字印有“赝造支票以战时法处罚”的警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