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国防部是
苏军最高领导指挥机构。根据1953年3月各部改组法,由苏联军事部(又称陆军部)和苏联海军部合并而成。国防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若干人。根据苏联宪法,国防部长由
苏联最高苏维埃任命,副部长由苏联部长会议任命。国防部下设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监察部、总装备部、总干部部、总财务部、建筑和营房部等八大部和战略火箭军、陆军、防空军、空军和海军五大军种部和民防司令部以及国防部机关本身若干个厅、部、局、委等。其主要职责是:制订武装力量的组织建设计划,完善军团、兵团、部队、军事机关以及军队指挥组织结构;领导战役战斗、训练和政治教育;根据部长会议的指示,直接领导民防建设的准备和实施。
苏联国界法是苏联国界制度和边防制度的基本法律。1982年11月24日
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共分6个部分40条。它具体规定,苏联国界的概念和标定方法;苏联国界制度确定的方式和进出苏联国境的办法以及属于苏联国界破坏者的范围;苏联边防地区和边防地带的划分以及基本边防制度和国界边境口岸制度;边防部队的主要职责、基本权力以及边防部队处置边界事务的基本原则;苏联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苏联公民守卫苏联国界的义务;违犯苏联国界法的责任等。该法在前言中指出:守卫苏联国界是保卫社会主义袓国不可分割的最重要组成部分。苏联国界不可侵犯。任何破坏国界的企图都必须坚决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