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是案犯周克华于2004年4月至2012年8月制造的一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件,是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一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
案犯背景
早前,周家迁居至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镇二塘村,因为是外来户,村里没有一位亲戚,但凡村里有红白喜事,周家从不走动。在村里,周正喜与离异的陈世珍结婚。当时,陈世珍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1970年2月6日,周克华出生。按照族谱,他这一代属“克”字辈,而“华”字则是周正喜随口起的。此后,村里人便习惯称这个眉心有痣的孩子为“周华仔”。周正喜夫妇结婚后常年吵架。据村民说,吵架主要原因为生活贫困。在这样的环境下,周克华慢慢长大。周克华继承了父亲内向的性格。童年玩伴称,周克华少言寡语,甚少朋友,也很少和同龄人一起玩耍,“放学回家就待在家里,不爱与人交流”。
周克华小学成绩不好,但喜欢看书,常上镇里租书,尤爱武侠和侦探书籍。爱看闲书的周克华,初中时便辍学,开始和父亲一起到嘉陵江边挖沙装船。年少的周克华干活非常勤快,大多数时候,他坐着不吭声。但一旦有老板招呼,他总是积极跑上前揽活。虽然一天能挣20元钱,但周克华并不满足装沙子的生活。1985年,15岁的周克华外出打工,此时的他显示出与年龄不相符的早熟。15岁时,他曾因调戏妇女被派出所治安拘留14天。1991年9月,周克华在沙坪坝盗取猎枪一支。他对各式各样的枪很有研究,从没摸过真枪,却可以迅速地将猎枪拆卸、组装。1993年,周克华携猎枪进入武汉。在江岸携枪时,遇到巡逻民警盘查,周克华不服,朝地上开了一枪,随后逃跑。在武汉硚口区利北新村一带被硚口警方抓获。被抓获后,周克华因暴力妨碍公务被判在汉南劳教所劳教两年。因劳教期间表现较好,提前一个月释放。这次因枪入狱,让周克华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念头。
1993年,23岁的周克华返乡。两年后,经堂兄介绍,他在重庆火车北站附近找了一份装卸集装箱的零工。1996年,经周克华叔叔做媒,周克华和一徐姓女子结婚,开始在距二塘村50里外的长生镇租房居住。婚后,周克华继续在火车站附近做搬运工。在此期间,周克华学会了开车,后当上了中巴客车的司机。因一次超载事故,周克华被扣了车,丢了饭碗。不久后,妻子也与他离婚。
1997年夏天,周克华在云南边境购买了缅甸制五四手枪。次年秋天,周克华在上桥张家湾的重庆东站集装箱公司做过搬运工和叉车司机。2004年以前,周克华曾在缅甸参加过雇佣军。
系列案件
从2004年4月至2012年8月,周克华先后在重庆、长沙、南京持枪抢劫、故意杀人,致11人死亡。
重庆作案
2004年4月22日12时左右,周克华持枪抢劫到位于江北区红旗河沟的工商银行五黄路分理处取款的重庆市某企业的出纳和会计两位女职员,开枪打死1人、打伤1人后逃逸,抢走现金7万元。
2005年5月16日9时30分,周克华和另一名疑犯在重庆沙平坝区汉渝路一牛肉面馆前,向一对刚从银行出来的夫妇开枪后抢走皮包。枪声惊动一过路男子,两人向该男子射击,造成两死一伤。随后,两人从地下通道逃离现场。
2009年3月19日19时42分,重庆市高新区石桥铺的某驻渝部队营房,周克华蒙面持枪袭击致1名哨兵身亡,随后抢走步枪1支。
长沙作案
2009年10月14日13时55分左右,周克华在长沙市天心区南郊公园的山坡上试枪,被在附近散步的56岁的李成寿发现,周克华持自制手枪朝李连开数枪将其杀害灭口,随后潜逃。
2009年12月4日11时26分许,周克华在长沙天心区芙蓉南路持枪抢劫在芙蓉南路新姚路口附近一银行取款的41岁的郭某,在郭某取完钱后欲上车时,周克华迅速上前开枪抢劫,郭某当场死亡,其携带的4.5万元现金被抢走。周克华作案后逃离现场。
2010年10月25日8时20分许,周克华在长沙市雨花区东二环一段220号门面处“湖南环诚经贸”将一经贸公司负责人肖某枪击致死,周克华作案后迅速逃离了现场。
2011年6月28日上午,周克华在长沙天心区南部黑梨路一建筑工地附近向一名48岁从事汽车配件生意的张姓男子开枪,致其头部、腰部负伤。
南京作案
2012年1月6日上午9时50分左右,周克华在江苏南京市和燕路农业银行外持缅甸制五四手枪抢劫从银行取款的程某,程某遭到歹徒枪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周克华作案后逃窜。被抢男子程某系南京市江宁区人,42岁,供职于江苏某建材公司。当日上午,程某从银行取款20万元出来时,遭周克华持枪袭击,头部中弹而死。
再回重庆作案
2012年8月10日9时35分左右,周克华在沙坪坝区凤鸣山中国银行上桥支行门口,持缅甸制五四手枪枪杀王洪和廖德应,劫得王洪装有现金7万元、手机3部的挎包一个。在逃离现场途中,周克华又持枪击伤中国银行保安马志忠,枪杀铁路警察朱彦超。
案件侦办
地方侦办
2004年“4·22持枪抢劫杀人案”发生后,当天下午3时左右,重庆市公安局在交通广播电台发出了悬赏缉凶令,并提醒全体“的哥”协助警方缉凶。同时成立了“4·22持枪抢劫杀人”专案组,并向云南、贵州、四川、湖南、湖北等省警方发出协查通报,全力缉拿犯罪嫌疑人。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得到线索:歹徒身高约1米68,身体较壮,寸头,戴了一副墨镜,穿黄色T恤。2005年重庆“5·16”持枪杀人抢劫案发生后,警方公布了犯罪嫌疑人形象特征:男,35岁左右,身高1米72左右,皮肤偏黑,体态健壮,平头,作案时着浅色短袖衬衣、深色长裤,穿深色鞋。并查明犯罪嫌疑人作案后于5月16日9时35分至45分许,从沙区三角碑新华店下地下通道,经金沙国际,从建设银行沙坪坝支行大门前横穿公路,再沿沙坪坝电影院门口、工商银行陈家湾储蓄所,向重庆师范大学大门口方向逃窜。警方悬赏10万元缉凶。2009年3月19日,袭击哨兵并抢枪案件发生后,重庆警方将此案列入反恐打击范畴,成立专案组破案。但嫌犯信息一直成谜。
2009年10月14日枪杀中年男子案件发生后,警方马上封锁公园,园区内的所有游客被陆续清出园区,出园的游客都被要求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4天后,也就是10月18日,警方公布疑凶模拟画像和疑凶特征。长沙市公安局根据现场遗留的子弹及弹壳痕迹,先后数十次派出近百人次警力出差青海、云南、山东、重庆、贵州等省市,查找犯罪嫌疑人作案所可能使用的枪支种类。2009年12月4日长沙第二起案件发生后,技侦人员从部分案件现场遗留的物证上提取到犯罪嫌疑人的混合型DNA信息。2009年12月6日,长沙警方警方经过连续侦查,确定“12·04”持枪抢劫杀人案和“10·14”天心区南郊公园枪击杀人案系同一人、同一把枪所为。2010年3月10日,长沙市公安局报请公安部同意,组织全国枪弹痕迹专家在长沙召开枪弹会诊会议,成功认定嫌疑人作案用枪支系从缅甸入境的M20类手枪。
长沙“10.25”持枪抢劫杀人案发生后,长沙警方发布通告称:犯罪嫌疑人,男性,40岁左右,身高1.7米左右,中等身材,较结实,皮肤较黑,走路外八字、晃肩,讲不标准普通话,外地口音(重点是四川、重庆一带口音)。作案时上穿下摆较长的衣服,有戴棒球帽、墨镜、手套等伪装手段。
并案侦办
2012年南京“1·6”持枪抢劫杀人案发后,江苏警方进一步确定了案犯的DNA等重要信息,重庆公安局提取周克华直系亲属的DNA样本与南京“1·6”案件提取的DNA样本比对,确认相符。警方通报,2012年1月6日的南京劫案与长沙市“2011628”持枪抢劫案、“20101025”持枪抢劫杀人案、“20091204”持枪抢劫杀人案、“20091014”持枪杀人案、重庆市“2005516”持枪抢劫杀人案、“2004422”持枪抢劫杀人案并案,均系同一人所为。南京警方与两地警方展开警务合作。1月9日,公安部在南京召开“1·6”案件协调会,将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列为“第一号案”;并要求三省全力开展防控工作。长沙市公安局公开发布了新的悬赏通告。通告对犯罪嫌疑人的体征描述为:男,40岁左右,身高1.7米左右,中等身材,皮肤较黑,走路外八字,讲不标准普通话。作案时头戴棒球帽,戴墨镜和手套。重庆公安机关以长沙公安机关提供的犯罪嫌疑人面部照片开展大规模宣传发动,根据群众举报找到周克华在当地的落脚点,并通过DNA信息比对成功锁定其为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根据之前的作案分析,屡次逃脱追捕的周克华善于伪装、反侦查能力很高、野外生存能力强,躲山洞、住坟地,几乎不到餐馆吃饭,平日的吃饭问题多靠在超市买食品,从不乘坐飞机火车,最多使用客车和摩的当作交通工具。
2012年8月10日,沉寂半年的周克华再次现身,作案一如继往地凶残,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凤鸣山康居苑中国银行储蓄所门前,他几乎没有半点迟疑直接掏枪向从银行取钱出来的一男一女开枪射击。案发后,公安部第一时间向全国发出A级通缉令,时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专程赶赴重庆坐镇一线指挥,并派出专家组指导案件侦破。在公安部统一协调指挥下,全国公安机关同步开展案件协查工作,湖南、四川、贵州等相邻省份层层设卡布控。
重庆警方开展围捕等工作,通过对在案发现场提取的弹壳进行比对,确认案犯在银行门前使用的缅甸制五四手枪,枪杀民警的9毫米手枪系重庆2009年3月19日枪杀哨兵案的枪支,通过提取两处现场遗留弹壳上的DNA检验认定与重庆市沙坪坝人周克华相同。通过对现场提取嫌疑人视频进行分析比对,案犯与苏湘渝系列抢劫杀人案体征和作案方式一致,因此重庆市公安局认定该案犯为周克华。通过对现场提取嫌疑人视频比对,案犯与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案犯的步态、特征、作案手段方式相同。公安机关通过媒体网络发布公告,并在村社街道小区广泛张贴、发放、公布案犯的基本特征和警报电话,悬赏50万元缉捕。在电视台连续滚动播出通缉令,并印发通缉令186万余份,对长途汽车、公交车、摩托车驾驶员等4万多群众进行了发动,警方接到市民各类举报线索700余条。经分析,警方锁定以歌乐山地区为核心圈、沙坪坝和周边区县为卡口圈的三圈网络,清查案犯习惯藏匿的涵洞、防空洞、墓地、小旅馆、空置房、候车室等重点地区7.9万次,针对外围圈开展武装分控,设武装检查站289个,严密布控。
案件告破
2012年8月13日,重庆市公安局截获周克华扬言近期还要“再干一个更大的案子”的重要信息。次日清晨6点,执行蹲守任务的沙坪坝区微电子园治安派出所的两名干警王晓渝、周缙刚接到派出所领导通知,称周克华可能在附近作案,命令他们高度戒备。6时45分左右,周缙突然发现30米外一个戴着眼镜、背着背包的男子一边走路一边打着电话。此时,周缙心里还并不确定这名男子是不是周克华,但第一反应就跟了上去。这名可疑男子在被跟踪的过程中一点不露声色,继续打着电话慢步前行,偶尔回头看一看。直到走到一个小巷子,可疑男子突然步伐加快,民警周缙才跟着跑了几步,前面的男子突然转身,随即掏出枪向民警开枪射击,这一枪打到了王晓渝腿边一公分的地上,弹起的弹壳击中了王晓渝的右小腿。王晓渝、周缙立刻还击,各向周克华开了两枪,周克华在开了三枪后倒地身亡。中弹的周克华倒地后,民警王晓渝、周缙立刻上前夺下他的手枪,从他的背包里还搜出了一把自制手枪、弹夹3个、三十多发子弹和一万多元现金。
周克华被击毙后,经对其指纹和DNA进行检验,确认其系周克华本人无疑。通过对现场提取的枪支及弹壳进行检验,确认该两支枪支系苏湘渝系列案件和重庆“3.19”案作案枪支。至此,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件成功告破。
案件影响
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是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一起“全国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周克华从2004年开始流窜重庆、湖南、江苏等地,持枪作案10起,打死11人、打伤6人,抢劫巨额财物和81-1自动步枪一支,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给社会带来巨大威胁。
社会评价
周克华这些年在多个地方连续作案,手法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如不尽早铲除,将是群众生命财产的巨大威胁,周克华被击毙真是大快人心。(重庆市民 评)
应该毫不犹豫地将周克华列为“嗜血屠夫”。一个穷凶极恶的劫财者,专挑弱势平民下手,猛、准、狠,一枪爆头,扬长而去——见过冷血的,没见过这等冷血;见过凶残的,没见过这等凶残;见过人性灭绝的,没见过这等人性灭绝。盗亦有道,贼亦有诫。即使退一万步,退到盗贼的角度审视,周克华乃盗贼所不屑。不杀降;不杀孕;不杀孺;不杀重病;不杀耄耋——无论加勒比,抑或西西里的盗贼,据说都有“职业底线”,是谓“恻隐之心”,但是周克华没有。作为一种罕见的嗜血嗜腥生物,他已超出公众的认知能力之外。(《新民周刊》胡展奋 评)
相关嘉奖
2012年8月14日,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件告破后,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第一时间签署命令向重庆市公安局颁发嘉奖令,授予重庆市公安局集体一等功。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重庆市委书记张德江前往重庆市公安局苏湘渝专案指挥部,向全体参战民警、武警官兵表示亲切慰问。同日,重庆市委、市政府决定,给予重庆市公安局记集体一等功,授予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微电子园治安派出所民警王晓渝、周缙同志“重庆市人民卫士”荣誉称号;追授重庆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民警朱彦超同志“重庆市人民卫士”荣誉称号;公安部对在缉捕案犯工作中提供重要线索的一位重庆市民予以10万元奖励,重庆市公安局对该市民奖励50万元。
相关案件
2012年8月14日,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件成功告破的当日,周克华女友张贵英在位于沙坪坝区高滩岩正街205号附56号2-6的暂住屋内被抓获。
2013年3月22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对张贵英犯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进行一审审理。法院经过审理查明,2012年4月,张贵英在四川省宜宾市与周克华相识后将周克华带至自己家中同居。在同居期间,张贵英见过周克华的身份证,并看见周克华持有缅甸制五四手枪。同年6月10日,张贵英按照周克华的要求在中国建设银行宜宾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分行分别开户办理了银行卡。同年7月1日,张贵英与周克华一同到了重庆。2012年8月10日9时35分左右,周克华在沙坪坝区凤鸣山中国银行上桥支行持枪抢劫杀人后,于12时左右,约张贵英在沙坪坝区陈家湾“7天连锁酒店”附近见面,将劫得的6万元现金交给张贵英。同日,张贵英按周克华的要求将6万元现金分别存入在四川省宜宾市办理的中国建设银行卡、中国农业银行卡中。同月10日至13日间,张贵英多次与周克华联系,用电话和短信的方式将自己所了解的公安机关侦查和追捕8.10案件的相关情况告知周克华,并向周克华提供用于化妆、隐蔽的口红。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认定:张贵英与周克华同居期间知道周克华是犯罪嫌疑人后,仍继续为其提供藏匿处所;在8.10案件发生后多次将自己从新闻报道获悉的公安机关侦查和追捕的情况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告诉周克华,提供口红帮助其逃避法律侦查,其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窝藏罪。张贵英窝藏罪行极其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情节严重。张贵英明知是周克华犯罪所得的赃款而帮助其藏匿,其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社会管理秩序,还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张贵英犯有数罪,应当数罪并罚,以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张贵英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张贵英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相关事件
辟谣质疑
2012年8月16日,网友“陈子河”分别在博客中国和博联社发表文章,标题为《死去的“周克华”其实是便衣警察》。文章汇总转载了一些认为周克华没有死的网络质疑——认为周克华的穿着与警方便衣相似,一代身份证有作假嫌疑,而现场展示的证据有一张重庆到长沙的火车票,说明被击毙的可能是一名长沙的便衣警察。甚至有人在网络上贴出了所谓的被击毙便衣民警的生前照片。经辨认,网上照片是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雨花亭派出所的民警。
8月20日,长沙警方表示,赴重庆的专案组成员已经全部返回长沙,并没有出现民警在重庆被误杀这样的事件,长沙赴重庆专案组中并没有叫“方斌”或者“陈子河”的民警,他们也希望广大市民不要听信和传播谣言。对故意造谣引发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长沙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长沙警事”发布辟谣称:经查,长沙市公安局并无“方斌”此人,却有“方兵”一人,系长沙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强制戒毒所副所长。网络流传图片上标注的民警照片系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雨花亭派出所民警段某某参加分局集体活动时所拍。方兵及段某某两人目前均在职在岗。当日下午,重庆警方公布了周克华被击毙后的三张照片。照片分别为正面照和两张侧面照。其中一张上太阳穴附近的伤口非常明显。
账号被封
2024年12月,以周克华为原型的电视剧正在热播,某平台出现一个自称“周克华情人张某英”的账号,为蹭热度,将自己与周克华关联起来。其在个人介绍中称出生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某村,是周克华的情人张某英,目前只过平凡的生活,所以在发作品时不发露脸视频。截至2024年12月11日,社交平台已无法检索到该账号,该用户已被禁止发布作品。该女子的行为引来大家指责:无底线蹭热度活该凉凉,为了流量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如果该博主确为周克华情人,其蹭流量行为有违公序良俗且涉嫌违法。从公序良俗角度,周克华是罪大恶极的罪犯,如果有人公开宣扬对穷凶极恶的罪犯的思念或美化,将严重违背了社会的基本道德观念和公序良俗,会对社会风气产生不良影响,会对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的价值观产生误导。如果视频博主并非张某英本人,从法律层面,若其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该博主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