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印和平友好合作条约
全称《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
印度共和国和平友好合作条约》(
英文:Treaty of peace Friendship and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Union of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s and the Republic of India)是
苏联和
印度缔结的具有军事性质的
条约。1971年8月9日在印度
首都新德里签订,同年8月18日生效,有效期20年。并可以顺延,每次5年。
条约由
序言和12条正文组成,规定“缔约双方深切关心确保世界和平与安全并且十分重视在国际上合作以实现这些目标,……印苏双方应就涉及双方利益的重大国际问题彼此保持经常的联系。”
双方保证不缔结也不参加针对另一方的任何
军事同盟,不对另一方进行
侵略,也不容许利用本国领土进行可能对另一方造成军事损失的任何行为,不向参加与另一方发生武装冲突的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援助;
条约签订后不久,印度即在苏联支持下于同年11月发动了
第三次印巴战争。苏印军事合作关系推到了历史的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