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简称苍溪县政府)是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
苍溪县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对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和
广元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汇报工作。在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县长负责制。驻苍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西段320号。
苍溪县人民政府是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苍溪县的
国家行政机关。
苍溪县人民政府对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和
广元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苍溪县人民政府在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
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苍溪县人民政府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由苍溪县人民政府全体成员组成。苍溪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县长、副县长组成。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苍溪县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苍溪县审计局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苍溪县人民政府和
广元市审计局负责。
苍溪县人民政府依法协助设立在苍溪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自己管理的
国家机关、
企业、
事业单位进行工作,并且监督它们遵守和执行法律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