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岙兵营遗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
高塘岛乡花岙岛,是明末清初东南沿海地区一处规模较大的抗清军事设施遗址。
历史沿革
花岙兵营遗址兵营及军事设施、屯田,是清顺治三年(1646年),由
张苍水与
张名振一起开始营建。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张名振卒后,张苍水开始独立经营。清顺治十六年(1659年)至清康熙元年(1662年),成现存遗址之规模。清康熙三年(1664年),张苍水被执后废用。
1982年,发现花岙兵营遗址。
遗址特点
综述
花岙兵营遗址是明末清初东南沿海地区一处规模较大的抗清军事设施遗址。遗址用砾石堆砌而成,保存尚好。由主兵营2座、小型兵营10处及防御墙、关隘、望所、烽火台、地道、路障等诸多附属设施组成。雉鸡山、高涂岙两处兵营遗址面积最大。雉鸡山兵营平面略呈方形,前部呈钝角凸出,城墙合计长310余米,面积约4800平方米;高涂岙兵营平面呈东北至西南不规则长方形,通长220米,通宽约65米,面积在12000平方米以上。两兵营均筑有城墙、营房、校场、地道等设施,中间以小道相通,上下呼应。小型兵营10余处,分布于主兵营周围的清水岙、悬岙、高涂岙、雉鸡山等处。此外还发现军屯田地近70万平方米。花岙兵营遗址为抗清名将
张名振、张煌言(苍水)所筑。
雉鸡山兵营
雉鸡山,主峰海拔约308.6米,兵营位于峰巅西南约400米山腰砾石流缓坡上,坐东北朝西南,面海而建。中心位置海拔180米。营前有海拔约167米西北—东南向排列的三座平岗作屏障,南下250米即花岙(岙中沙滩上建有妈祖庙,岙底为花岙自然村)。兵营平面略呈方形,前部呈钝角凸出,城墙合计长310余米,包围面积约4800平方米。城墙用大块砾石砌成,厚约1米,有收分,残高1~2.5米,筑有方形望孔;四面各辟城门一座,宽1.3~3米不等,东北、东南两门有小瓮城,保存相对完整,其旁贴建单间独立小屋,西北门进深3.2米,残高1.8米。营房总体布置呈倒“丁”字形,建于兵营之前部和纵中一带;残存易辨者,有近20栋,约40间,单体平面以“一”字形为主,曲尺形者少。以面宽与进深比例或以内墙分隔计,栋1~4间不等,偶有7间者,朝向大多与兵营方向一致,依坎高低,参差不齐。墙体悉砾石叠砌,从山墙推断均作二坡顶,其上当初架檩盖茅,已朽尽无存。单体建筑体量不一,墙厚度大多为0.45~0.8米,但高度雷同,山墙高度一般为2.5米左右。通常前墙、隔墙辟门,偶见山墙辟门,有门宽0.73米、残高1.4米者,往往后墙砌有壁龛、山墙砌洞窗,尺寸随意。营内多地道、洞穴,地道入口后,常曲尺形转弯,其大小、深浅,走向不一。
城东北门外约12米有一石构筑,村民传为祭台;西北门外约20米,有建筑面积约25平方米的一间小屋,传为张苍水建的平水老爷庙,并祀平水娘娘与土地神,祈求出海和岛居的平安。城西墙跟(外)有一泓清泉。营前三平岗均作校场,西北面第一平岗距营约130米,面积约1600平方米;第二平岗即在营前,面积约800平方米,城南20余米为第三平岗,面积300余平方米;三校场均有大砾石或高起的台墩作操练指挥台。在营城通往第一平岗道路高坎下有7栋建筑,分为三处。一处1栋,一处2栋,皆贴坎而建;另一处4栋,离高坎20余米,均为面积6.4~12平方米之半地穴式石砌两坡顶建筑,设门、壁龛、地道暗口,发现推出或拔去龛后石块或地道暗口石块就是通向室外地下暗道之道口、挪动房屋周近大块石即成地道口现象。雉鸡山兵营旁边驳有梯田,西北有二小道通山顶哨所与山西北麓高涂岙兵营,两营相距约700米。雉鸡山兵营西南一线山麓、岛西之南北向主道外侧筑有长数百米高约5米左右的防御墙,外侧面砌有五个以上高1.4米、宽0.5米地道口,分段布置,直入数米后转弯,深不可测。成为有效的抵御进攻的陆上第一道防线。雉鸡山兵营有固守之宜。
高涂岙兵营
高涂岙兵营,在距雉鸡山顶约500米之西北麓砾石流坡上,其前部为悬岙坑西口台地,总地形东南高西北低,海拔5~28米,兵营背东南(山)面西北(海)而建。因含于雉鸡山与中路山、德人山围成之海湾—高涂岙内而命名。兵营处岛西侧南北交通主道中点,向东可循悬岙坑、跨悬岙岭抵悬岙而扼岛东侧南北交通要道中点。营城平面呈东北—西南走向不规则狭长形,通长约220米,通宽约65米,面积在12000平方米以上。营之外围城墙,中段相对平直,两端段随坎曲折,全长近600米,其中西北面中段110余米筑平行复城,外层可视为郭,城、郭厚度均1米许,残高0~2.5米。城中营区由与营城形制类同的墙垣分隔成大致为十个规模不等之小区,该墙垣暂命为子城。子城与营城互相搭接,随基起伏,逶迤盘曲,残高0~3米不等,厚度不一,但基宽多为1.2~1.5米,身有收份,偶见壁龛。营城之西门似经后世变动,北门已塌,均形制不明;西门外为台地前沿高坎,其下原为海岸,有岛之南北向公路通过,与兵营用石磴道联结升降,作为出海口,门旁有方形残墩,原或为敌台;北门处于复城段城墙中点,门内有石砌斜道通登兵营中部中心小区北门,斜道南端即中心小区北门外小壕壕桥;南门保存较好,宽3米,残高1.5米,出南门上石流坡有间道与雉鸡山兵营相通;东门宽近2米,门外东侧贴城有一岗位样小屋遗迹。北门城跟(外)有石砌圆井一口,水清不腐,井口覆盖大石块。
兵营营房,中部密集,东部次之,西部疏朗,不完全统计,近30栋约60间。单体建筑形制与雉鸡山兵营类似,朝向多数与兵营一致或稍偏,少数异之。中心小区营房布置作院落状,推测为指挥机构所在,议事与生活两用。前部四合院,倒座74平方米,正屋104平方米,两旁厢房,均向天井开门;后部地坪突然提高,砌“一”字形东、西两栋后房,东栋后房前石砌地坎,为门前横向道路,其实中空,内为地道,宽约1米,高约0.7米,西段崩毁,原似通向南门外,东、西后房后又有数间独立小屋,似为警卫用房,院西子城旁也有独立小屋,疑为厕所。后房南墙外、子城北门内亦布有地下暗道,整座兵营地下与子城城墙中孔道甚多,地面坎障纵横,入兵营如入迷宫。
单体营房构造。朝向,西北偏西,残存墙体皆就地取材以大小不一的块砾砌造,不甚规整。通面宽约20米,通进深4.5米,四开间,自东至西分别面宽5.83米、5米、5.77米、5.83米,墙体厚度不够统一,在0.45~0.8米间,残高0.3~1.8米不等,其中东、西山墙分别残高1.8米与1.4米,东起第一、二、三间均前墙辟门,第一、二间门宽0.7米,第三间因塌不明,第三、四间间隔墙前部开内门,宽约0.6米,遂成套房。第一间内东侧有南北向墙体砌迹,完全坍塌,似隔为暗室或储物仓之用,第二间东壁离地1.2米高度砌壁龛,高0.35米、宽0.3米、深约0.25米,第三间后壁离地0.7米砌壁龛,宽约0.6米、高0.27米、深0.4米,西山墙则离地0.9米砌宽0.3米、高0.4米洞窗。是房应为硬山或悬山造两坡顶建筑。
兵营北面即校场,处台地前部,面积达4000余平方米,近兵营侧砌有厚0.6米左右之矮墙垣,台地西北沿亦然。兵营与校场间为道路,向东接通悬岙坑、悬岙岭,沿坑沿路砌石作路障或兼用蓄水,其数不下二十堵,低小者如门槛,高大者似营城。西门外道路通岛南,北门外道路通岛北,过校场北下溪桥百米,有一间独立小屋,为关爷庙,祀武圣关羽,是抗清复明义军的精神依托,再往北200余米,即高涂岙岭,岭顶设关隘,可资阻滞北向来敌。该岭两侧山坡与岙底、东面悬岙岭外悬岙及其南清水岙多屯田,有大量散在小兵营。高涂岙兵营进可出海,防有屏障,退有余地,具机动性。
小型兵营及其中张苍水归隐、被捕兵营
小型兵营,散布全岛各地,以清水岙、悬岙一带、高涂岙周边、天作塘内两侧布置最多,其它地方相对较少。自北至南,大佛头山、北面山、雉鸡山、火着山头、炮台山之山顶均设望所,大佛头山又设防御墙,炮台山又有烽火台。小兵营选址、朝向依地理形势与利于战防、了望、联络、用船、方便屯垦而各不相同,或山顶山坡,或“溪头谷口”或,岙底海边,或向阳向路或面海面水。通常由1~4栋房子组成,其布置、体量、式样、筑法与两座寨城内营房类同,但一般不设围垣。小型兵营遗址除6座在当代农事中拆除外,大多保存良好。
其中位于悬岙岙底、北面山砾石流坡西侧的悬岙1号兵营遗址较具特点。花岙村民传为张苍水隐居被捕之所。遗址海拔约90米,座南朝北,筑于石砌高坎上半圆形的台地内侧。兵营曲尺形布置,正屋一栋,两大间,西山墙外附建小屋一间,东侧横屋一栋,单长间,均前壁开门。正屋面宽16米,进深6米,墙残高0.5~3米。其中东间面宽7米,前壁开洞窗,门宽1米;西间面宽9米,西山墙上开洞窗与壁龛,后壁特厚,齐腹以上砌出通排大壁龛,立石作隔,似为苍水“积书充栋”之用,门宽达1.4米,设条石门槛。横屋面宽6.4米,进深4米,南山墙砌壁龛,北山墙筑洞窗,正对院子出入口,门宽1米。正屋西山墙外小屋面宽3.3米,进深2.4米。因为台地前沿石砌高坎上增砌女儿墙,使屋前拥有约90平方米的院子,院子东北角—横屋北山墙与女儿墙间作为出入口,宽1.4米。兵营东、南、西三面多荆棘杂树,北面高坎陡起,坎下绿树成荫,相当隐蔽,山下不能发现营房,但在营前向下望,视野宽广,悬岙海面与东北面南田湾海域大部收于眼底。悬岙1号兵营选址较殊,构筑比同类型兵营高大宽敞,似有主房、次房、警卫、厨房或厕所等不同功能之分配,设施相对齐全,应是首长营房,花岙村民中有“该茅草厂厂基是张苍水住”的说法,许多史料称张苍水归隐、被执悬岙,故完全有可能是张苍水在清康熙三年(1664年)迫于大势、解散义军后归隐与被执之所在。
众多小型兵营、哨所、了望所、关隘、烽火台、防御墙以两座主营为中心共同构成全岛有机军事布防,同时也为垦造、种植1千多亩田地,争取军粮自给、军队自救作出了最有效的措施。
历史文化
花岙岛
花岙岛,又名悬岙,古为“南田八岛”之一,面积约9.83平方千米,中心是火山原生地,丘陵地貌,群山挺秀。岛上有许多石砌建筑遗址,当地村民称之为“煌言兵营”、“煌言厂基”,岛中盛传明末清初张煌言在此屯兵抗清、畜猿放哨、最后被捕的故事。
张苍水
张苍水,名煌言,号苍水,是浙江鄞县人。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中举。明弘光元年(1645年),清军入浙,毅然投笔从戎抗清,官至南明兵部尚书,曾三渡闽关,四入长江。他以花岙、南田为主要根据地,前后坚持20余年。清康熙三年(1664年),终因大势已去散兵隐居花岙岛,以图再起。同年7月17日,因叛卒出卖,被捕于此,解经宁波至杭州途中,写下“国破家亡欲何之,西子湖头有我师,日月双悬于氏墓,乾坤半壁岳家祠”之壮词,严正拒绝了清廷诱降。同年9月17日,在杭州官巷口从容就义。葬于杭州南屏山,与岳飞、于谦同被誉为“西湖三杰”。
张苍水曾作诗:“鸠工严部勒,治屋亦犹兵。据水轩辕法,依山壁垒横。短垣缭却月,中露贯长庚。只此扶桑国,居然细柳营。”(《岛居八首》)是对兵营最早最真实的记录与写照。
研究价值
花岙岛兵营遗址规模较大,布局不拘一格,以两座主营为中心,众多兵营、哨所、瞭望所、关隘、烽火台、防御墙、屯田等,密切联系、相互呼应,共同构成了全岛完整的军事防御体系,是东南沿海地区重要的海岛防御工程,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
保护措施
2013年3月5日,花岙兵营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花岙兵营遗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
高塘岛乡花岙岛。
交通信息
自驾:自浙江省宁波市自驾约1小时30分钟抵达金高椅码头,转乘渡轮登花岙岛(靠近花岙兵营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