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湖街道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下辖街道
芦湖街道,隶属于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地处高青县城东部,东邻唐坊镇、西邻田镇街道,北邻常家镇。辖区总面积26平方千米,2011年,辖区总人口7966人。
历史沿革
1948年,分属高青县城关、寨子、义和区。
1958年,为田镇公社。
1981年1月,撤公社改为田镇镇。
1984年6月,寨子乡、许管乡、常家乡从田镇镇析出。
1987年2月,寨子乡复并入田镇镇。
2010年,撤田镇镇,设芦湖街道。
行政区划
2011年末,芦湖街道辖有石坡、芦湖2个居民委员会,尹家、付家、苗家、孟李、大庄、新庄、大官、司官、魏堡、丁家、寨子、蔡家、王坡13个村民委员会。
2020年6月,芦湖街道下辖3个社区、21个行政村:芦湖社区、学府社区、千乘社区、大官庄村、寨子村、赵店村、小安定村、耇士孙村、包福李村、夏家楼村、霍刘村、马家村、张道传村、城苑村、龙祥村、朱董村、龙兴村、湖东村、新安村、荷香村、稻香村、芦湖村、联兴村、双于村,街道办事处驻高青县城黄河路28号。
地理环境
芦湖街道地处高青县城东部,东邻唐坊镇、西邻田镇街道,北邻常家镇。辖区总面积26平方千米。
人口民族
2010年末,芦湖街道辖区总人口38582人。
2011年末,芦湖街道辖区总人口7966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7966人,城镇化率100%。另有流动人口813人,总人口中,男性3846人,占48.28%;女性4120人,占51.72%;14岁以下1352人,占16.97%;15~64岁5746人,占72.13%;65岁以上868人,占10.9%。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7954人,占99.94%;有苗、满、蒙古壮4个少数民族,共12人,占0.06%;其中苗族8人,满族2人,蒙古族1人,壮族1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芦湖街道财政总收入4463万元。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463万元,增值税321万元,企业所得税85万元,个人所得税593万元。
农业
2011年,芦湖街道有耕地面积21905.4亩,人均2.8亩,以种植小麦、玉米、蔬菜为主;可利用草地面积514亩;林地面积1412.6亩,农业总产值达到1.1亿元。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生产粮食12498.9吨,其中小麦6026.9吨,玉米6291吨。主要经济作物有棉花、大豆、瓜菜等,棉花种植面积3195亩,产量255.6吨,可向社会提供200吨商品棉;大豆种植面积1065亩,产量181.1吨;蔬菜种植面积439亩,产量1317吨;西瓜种植面积138亩,产量621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为主,生猪饲养量0.07万头,年末存栏0.03万头,出栏0.04万头;牛饲养量0.29万头,年末存栏0.23万头,出栏0.06万头;羊饲养量0.15万头,年末存栏0.07万头,出栏0.08万头,家禽饲养量3.88万羽,年末存栏0.88万羽,出栏3万羽,生产肉类195.4吨,其中猪肉46.4吨,牛肉27.5吨,羊肉7.2吨,禽肉114.3吨;禽蛋24.5吨,畜牧业总产值0.2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8.2%,累计造林1412.6亩。渔业以池塘养殖为主,可用于水产养殖的淡水水面40万平方米,鱼塘养殖面积40公顷,产量200吨水产品总产量200吨;渔业总产值338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8%,大型农业机械154台(辆);名优特农产品有寨子西红柿;农民人均纯收入8276元。
工业
2011年,芦湖街道工业总产值达到29.9亿元,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9家,职工6232人,销售收入达到亿元以上的企业10家。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初步形成了以纺织服装、石油化工、机械制造、生物工程及食品加工、新型建材五大产业集群。
商业
2011年,芦湖街道进出口总额7982万美元,其中进口7506万美元,主要产品有皮革等产品;出口476万美元,主要产品有服装、皮革制品等。
社会事业
文体事业
2011年,芦湖街道地方特色民间艺术有秧歌、腰鼓等,有体育场地8个,老年门球队6支,每年定期举办羽毛球、门球等比赛。100%的城市社区和35%的村庄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38%。
教育事业
2011年末,芦湖街道有幼儿园2所,在园幼儿650人,专任教师47人;小学1所,在校生333人,专任教师22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教育经费达979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20万元,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850万元,预算内教育事业费109万元。
医疗卫生
2011年,芦湖街道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96%,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1.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6596人,参合率95.1%。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均为零。
社会保障
2011年,芦湖街道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户,人数8人,支出1.9万元;城市医疗救助1人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69户,人数229人,支出19.5万元;农村五保人员集中供养9人,分散供养8人;农村医疗救助共支出2.3万元;农村临时救济200人次,支出6万元。自然灾害受灾人口256人,紧急转移安置56人,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80人。经常性社会救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1个,使12人(次)困难群众受益。
交通
2011年,芦湖街道已形成以公路为主的交通运输方式,有319省道过境。
荣誉称号
2021年10月,入选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建议公示名单。
2021年10月,芦湖街道办事处被表彰为“山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
2022年4月,高青县芦湖街道团工委被授予“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
2020年行政区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6 11:42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行政区划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