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家街道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辖街道
芦家街道,隶属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地处南岗区东南部,东与革新街道相连,南、西与奋斗路街道毗邻,北与大成街道相连,芦家街道行政区域面积6.7平方千米,截至2011年末,芦家街道总人口为7.8万人。
历史沿革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设芦家街政府。
1954年,改为芦家街道。
1958年,改芦家分社。
1968年与奋斗公社合并为奋斗革命委员会。
1973年,析置芦家分社。
1980年1月,改芦家街道。
行政区划
截至2011年末,芦家街道辖文教、北极邮、平公、小文昌、十字、平治、黄河、宣庆、宣信9个居民委员会,下设528个居民小组。
截至2021年10月31日,芦家街道辖9个社区;芦家街道街道办事处驻宣智街50号。
地理环境
芦家街道地处南岗区东南部,东与革新街道相连,南、西与奋斗路街道毗邻,北与大成街道相连,芦家街道行政区域面积6.7平方千米。
人口
截至2010年末,芦家街道总人口为91698人。
截至2011年末,芦家街道辖区总人口7.8万人。总人口中,男性3.9万人,占50%,女性3.9万人,占50%。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有朝鲜、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1642人。
经济
截至2011年末,芦家街道有商业网点1933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9亿元。
2019年,芦家街道收入合计2384.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2.0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2.72万元,比2018年增加167.56万元。支出合计2384.80万元,其中:该年支出2315.3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9.48万元,比2018年增加311.65万元。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至2011年末,芦家街道有小学2所,在校生716人,专任教师98人;初中2所,在校生1394人,专任教师176人。
文化事业
截至2011年末,芦家街道有文化中心1个,社区图书室4个,共藏书3万册。
医疗卫生
截至2011年末,芦家街道有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2个;病床20张,专业卫生人员43人。
社会保障
截至2011年,芦家街道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97户、人数1068人;城市医疗救助28人次。年末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470人。
交通运输
芦家街道境内有达康路、长江路等道路过境。
历史文化
芦家街道因辖区内芦家街而得名。
参考资料
芦家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网.
2021芦家街道行政区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07 19:09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行政区划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