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是市政府综合管理全市科技、知识产权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拟订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
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拟订科技创新平台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导重大公共研发平台、各类研发机构及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牵头组织重大公共研发平台的绩效考核。
(五)编制市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
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的认定申报,开展科技中小企业的培育工作。
(七)推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推进
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九)推进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工作,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区、开发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层次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招引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研究制定全市科技创新政策并督促贯彻落实。
(十四)牵头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科技与文化融合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
自然科学基金工作,负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争议项目鉴定。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
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对一般性出国(境)培训项目和其他培训项目不再进行审批审核,由各部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安排。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内设机构
芜湖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创新发展规划科
(三)资源配置管理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
(四)高新技术科
(五)科技成果转化科
(六)平台基地建设科
(七)外国专家与科技人才服务科
现任领导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曹洁
市科技局党组书记:杨少华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广平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世明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辛立民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安康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市地震局局长程辉
市科技局总工程师官蓉
市外国专家局局长徐黎明
市科技局四级调研员黄家勤
所获荣誉
2021年9月,被评为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总决赛优秀组织单位。
2022年9月,拟被推荐为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