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专篇是由具有
工程咨询资质
单位出具的有关投资项目如何提高
能源利用率、降低
能耗指标、实施
低碳排放等措施而达到一定节能效果的专业性报告。
何谓节能专篇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以及其他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项目建设方都必须出具《节能专篇》,作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中的重要环节。项目立项必须取得节能审查批准意见后,项目方可立项。因此,对建设规模超过发改委规定要求的项目,《节能专篇》如同《环境评价报告》一样,是项目建设前置审核的必须环节。
重点内容
编写《节能专篇》由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
工程咨询单位承担。在研究工艺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时,对于能耗大的项目,编制单位应该分析项目方案存在的问题,提出节能降耗措施,节能专篇重点分析内容有:
1.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能耗;
2.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中的余热、余压及可燃气体;
3.对炉窑、工艺物料及热力管网系统采取保温措施;
4.合理利用热能,尽可能减少能量利用工艺中的不合理转换;
5.工业企业直接节能的重点应该放在选择能耗低的电机系统等环节;
6.加大洁净煤技术和相关产品的应用范围,采用先进的脱硫技术和燃烧技术,从根本上减少
二氧化碳的排放
7.加大节材、节运、节水和节地等间接节能投入的力度,把高科技应用于节能产业,提高节能效果。
对于高耗能产业,如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应加强对能源利用效率的评价,优先鼓励发展节能降耗环保的先进技术设备和产品,强制淘汰高耗能、污染大、质量差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项目建设方案应该符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战略、能源效率政策的要求;能源资源的开发应该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原则;节能的核心是提高能耗效率、降低单位产值能耗。
对于高耗能项目,应该对拟建项目的能耗指标进行分析,计算单位产品消耗各种能源的实物量并折算成标煤消耗量,或计算消耗单位能源所实现的
国内生产总值进行分析比对,一般要求万元产值能耗应低于0.98t标准煤,达到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
编制大纲
1、项目概况
1.1建设单位概况
应包括建设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简介等内容。
1.2项目概况
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性质、项目类型、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建设工期等内容。
1.3建设方案简述
包括项目总平面布置的描述及拟采取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方案等。
1.4项目周边环境描述
包括项目周边环境描述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如有)条件的描述等。
2、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
2.1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耗总体情况及能源生产总体情况
能源消耗总体情况应包括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耗结构分析、各种能源消耗量分析、总体能耗情况等。能耗生产总体情况应包括项目所在地能源生产种类、年产量分析等。
2.2能源供应条件
应包括项目所在地常规能源的供应条件分析、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地热等)供应条件分析。
3、合理用能标准和标准设计规范
应根据项目所在地区、项目性质等采用相应的节能标准及规范,对于广西来说,应同时执行广西最新颁发实行的地方标准。
4、项目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分析
4.1类似项目用能情况分析
包括类似项目用能结构和用量分析。
4.2本项目用能情况分析
包括项目能源消耗种类、来源及年耗总量、能源使用分布(主要是描述项目用能特点,如主要耗能设备及其耗能量、比例,什么时段是用能高峰、用能高峰耗能比例等);用能总量及能源结构合理性分析。
5、能耗指标
应列出类似项目国家或地方相关能耗指标或定额,如无相应的国家或地方发布的指标,应对行业或类似项目的能耗水平进行调查分析,并据此合理提出项目所耗各种能源的能耗指标。所提出的能耗指标必须是易于理解及判断的,如民用建筑类项目的耗电指标,其单位应为kwh/m2·年。
6、项目节能措施及效果分析
6.1项目节能措施
6.1.1节能措施综述
主要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所拟采用的相关节能措施的总体论述,其中应当包括关于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采用情况的论述说明,并应明确说明没有采取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
6.1.2相关专业节能措施
应包括项目各专业针对性的节能措施。对于民用建筑,应按广西最新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对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提出相应的节能措施,其中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及围护结构的做法应满足上述节能标准的要求。
6.1.3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分析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对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进行分析,包括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条件分析及利用方案的简述。
6.2节能效果分析
就本项目的节能效果进行对比分析,包括提出项目能源单耗值,并根据相应的能耗指标评价其是否达到了国家或地方能耗定额,或是否达到国内或国外行业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