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定义了自然数的大多数理论框架中,良序原理或者是其中一条公理,或者是一条可证的
定理。
在
皮亚诺算术系统、二阶算术系统和其他一些相关的系统中,良序定理可以由
归纳公理导出,而后者本身被看作基本公理。
在将
自然数集看成
实数集的一个子集时,若假定已知实数集是完备的(作为一条公理或定理),即其每个有下界的子集都有个
最大下界,那么每个自然数的子集A(有下界0)也必然有个最大下界a*。由此可以找到一个整数n*使得a*∈(n*-1,n*),之后可证必有a*=n*,且n*∈A。
在
公理集合论中,自然数集定义为最小的归纳集合(包含0且包含本身中每个元素的
后继的集合),可以证明,所有满足{0,...,n}为良序集的n组成的集合是一个归纳集合,从而是自然数集本身。由此可以推出自然数集本身也是个良序集。
良序原理的意义主要在于,在证明时可以使用所谓的“最小反例法”,它相当于
反证法和
数学归纳法的结合。
在一些场合中,“良序原理”是“良序定理”的同义词。见
良序定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