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综合险
保险产品
船舶综合险,是指船舶保险险种之一。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船壳或船机的潜在缺陷,或者由于船长、船员、引航员或修船人员的疏忽造成被保险船舶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以及由于以上原因引起的下列责任和费用,承保人均负责赔偿:①共同海损分摊。②发生碰撞所产生的费用。③救助费用。④向第三者追偿的费用以及为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合理支付的费用。
船舶综合险的主要,根据其产生方式,分为基本和特约。所谓基本是指保险人依据法律规定和船舶保险的一般要求,在事先制作的船舶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而特约则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需要,在基本以外所特别约定的,用以扩大或限制基本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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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5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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