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1年4月,英军在定海民众的抗击下退出定海。为加强防务,清政府将
浙江省宁波府下辖的
定海县升为定海直隶厅。
1953年2月,中共浙江省委报请政务院成立舟山专区。6月10日政务院批准,
舟山专区辖定海、普陀、岱山(三县均系原定海县分析)、嵊泗(由松江专区划入)4县,1954年4月增辖象山县(由宁波专区划入),专署驻定海县。
1958年11月,
定海、
普陀、
岱山、
嵊泗4县合并,建立舟山县,直属浙江省。1960年1月,舟山县归属
宁波专区。11月,嵊泗人民公社划归上海市管辖。
1962年5月,撤销舟山县,恢复舟山专区和定海、普陀、岱山县,增设大衢县(由岱山县的衢山区和嵊泗的大小洋山、滩浒、徐公等岛组成)。嵊泗列岛从上海市划归舟山专区管辖,恢复
嵊泗县建置。专署仍驻定海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