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利八斛四斗
佛教典故
舍利八斛四斗是一个佛教典故。
舍利之分量也。长阿含十二游经曰:“尔时香姓,以一瓶受一石许,即分舍利均为八分已。”后分涅槃经下曰:“造八金坛,八师子座,各以七宝而为庄严。其七宝坛各受一斛。”佛母般泥洹经曰:“我般泥洹后,二百岁时。阿育王从八王索八斛四斗舍利,一日中作八万四千佛图。”毗奈耶杂事三十九曰:“如来舍利总有一石六斗,分为八分,七分在赡部洲。其第四分阿罗摩处所得之者,在龙宫供养。”传灯录一曰:“尔时金棺从座而举,高七多罗树。往反空中,化火光三昧。须臾灰生,得舍利八斛四斗。”释门正统三曰:“按菩萨处胎经,云佛灭度后,乃有舍利八斛四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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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6-30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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