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修养功夫去掉私欲的障蔽而恢复、显露内心固有的天理。明代
王守仁学说的核心命题。语出《传习录》下:“吾教人致良知,在格物上用功,却是有根本的学问。”“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的准则,尔意念着处,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更瞒他一些不得。尔只不要欺他,实实落落依着他做去,善便存,恶便去。他这里何等稳当快乐。此便是格物的真诀,致知的极功。若不靠着这些真机,如何去格物?我亦近年体贴出来如此分明,初犹疑只依他有不足,精细看无些小欠缺。”致良知说从儒家内部来说,是对《大学》致知说与孟子良知说的继承与进一步发展。从整个哲学史来看,致良知说又是将禅宗“即心是佛”、“明心见性”思想融进儒家学说的比较成功的理论建构。按守仁的观点,良知是人的先天道德观念,它知道是非善恶,只要实实在在依着它去做,一定会优入圣域,而且稳当快乐。致良知是守仁晚年经历了百死千难的磨难之后提出来的立身处世的要诀,是他思想的最简要概括。他以前提出的格物说虽切于实用,但缺少头脑;诚意说虽抓住了要害,但是未显本体;知行合一说则比较浮泛,未能指出良知本体。而致良知这个命题既包含了本体(良知),又包含了功夫(致),因此最能体现王学的整个精神。
良知是两方面的统一,它是天理,是人的本性,是至善的价值内涵,同时它又是人的昭明灵觉的意识。王守仁说:“良知是天理之昭明灵觉处,故良知即是天理。”因此良知即是人的道德自觉,在守仁看来,它也就是人的本性。“天命之性,粹然至善,其灵昭不昧者,此其至善之发见,是乃明德之本体,而即所谓良知者也”。由于良知是昭明灵觉的意识,因而它是自然明觉,无知无不知的。所谓无知即是自然而非有意识地去察知,所谓无不知即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知是非善恶。但良知又不是一成不变的,良知作为活的精神,永远运动变化。守仁说:“良知即是易,其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惟变所适。”也就是说,良知能在任何条件下给人提供必要的道德指导、行为准则。
良知是道德自觉,与人对外在事物的认识不同,但是二者又有密切关系。“良知不由见闻而有,而见闻莫非良知之用”。良知是对天理之知,它是先验的,不依赖于见闻,但是见闻却要依赖良知,因为良知构成人认识的基础,没有良知这个最基本的心知,人便不可能视听觉思。另外,见闻所得的知识要受良知的运用支配,才能真正发挥它的作用。
良知与人的感情也有密切关系,“良知虽不滞于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亦不外于良知也”。良知作为喜怒哀乐的本体就在它们之中。它对于这些感情的过与不及有明确的了解,因而能指导人正确处理自己的感情,做到廓然大公,物来顺应,保持内心的平静,
良知与意也是体用关系,良知发出来即是意。良知作为本体,是未发之中,是至善的。如果没有私欲障蔽,良知发出的意就是善的;如有私欲障蔽,良知受到扭曲,所发之意即是不善。良知的重要特点在于即使受到私意的障碍,它也仍然知道是非善恶,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既然普通人良知的发用受私欲的影响而被扭曲,因此人的修养功夫就在于克去己私,使良知不受干扰扭曲,正常地发挥出来,这就是致良知。守仁认为:“致良知是学问大头脑,是圣人教人第一义。”“致知二字真是千古圣传之秘,见到这里,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致良知从正面来说即是把良知扩充拓展到底,知善必为善,知恶必去恶,从知到行没有一点点不尽;从反面来说即是去私欲,将人心中好名、好利、好色等一应私心全部清除,纤毫不留。因此《大学》所说致知就不是朱子所说的增广知识,认识外在事物之理,而是依据天赋道德情感、道德观念,进行实际的道德修养。致良知即是把吾心良知之天理推广到事事物物上去,使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这也就是格物。致良知是实实在在为善去恶,这就是诚其好善恶恶的意念,也就是诚意。致良知又是将其已知天理贯彻到行动中去,这也就是知行合一。因此王学的一切理论皆可以统一于致良知。
致良知说把实践理性与认知理性区分开来,在伦理学上是一个进步,但是它突出道德而贬抑知识,在中国历史上起了阻碍科学技术发展的作用。致良知说认为道德问题是人对自身负责,而不是对异己的天理负责,这也是一个进步,而且在明中后期学术界引起了强烈的震动。许多不满朱子学压抑的人都感到这个学说的解放作用。因此虽然致良知说本意在让士大夫更自觉地维护儒家道德,但是它诉诸个体人格主体性的思想倾向导致了泰州学派特别是李贽为代表的市民思想的勃兴,在思想史上有其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