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畸试验
环境科学术语
致畸试验是指用动物检测某种环境污染物(即受试物)对人类是否会引起畸变的一种实验方法。一般要求实验动物对受试物的代谢方式和胎盘解剖学结构与人类相近,而且一胎多仔、妊娠期较短、便于饲养和费用较低。多用大鼠、小鼠或家兔,如有条件也可采用狗或猴。对各种动物进行致畸试验的基本方法相同。最常用的是大鼠试验法。
简介
致畸试验是指应用试验动物鉴定外来化合物致畸性的标准试验。是通过在致畸敏感期(器官形成期)对妊娠动物染毒,在妊娠末期观察胎仔有无发育障碍与畸形来评价受试物,包括在我国生产和销售的一切食品原料及食品用产品的致畸性评价。
通过致畸试验可检测受试物导致胚胎死亡、结构畸形及生长迟缓等毒作用。常用大鼠或小鼠,性成熟的试验动物进行交配,以雌鼠阴道发现阴栓或涂片发现精子为受孕0天,将孕鼠随机分组。通常设3个剂量组和1个对照组,每组20只孕鼠。高剂量组应使母鼠产生明显的毒性反应,但母体死亡率不应超过10%;低剂量组应无明显的毒性反应。于胚胎发育的器官形成期(大鼠为受孕第6-15日,小鼠为受孕第5-14日)给以受试物。于自然分娩前1-2日,剖腹取出子宫内胎仔,记录活胎、死胎及吸收数,检查活胎仔的外观、骨骼及内脏畸形。对处理组以母体数为单位计算母体畸胎发生率,以胎仔数为单位计算胎仔畸形率和单项畸形率,并与对照组进行比较。
试验步骤
选择一批发育良好的初成年雄鼠和雌鼠,按比例同笼交配。当雌鼠阴道口有阴栓或在阴道粘液中检出精子时,便可确定雌鼠受孕的确切日期。然后将受孕雌鼠,以每组10~20只分成各试验组,同时另设对照组。
给各实验动物的受试物,一般以亚急性试验中的最大无作用剂量为高剂量,以高剂量的1/30为低剂量。由于致畸物质在胚胎发育中的组织分化和器官形成期最能显现致畸作用,故给予受试物的时间必须恰当,一般应选择在组织分化和各器官形成期之间。过早将影响受精卵细胞的着床;过迟则大部分器官已经形成,不能显现致畸作用。常用受试动物的着床期、组织分化和大部分器官形成期见表,表内时间从受孕之日起算。
畸形检查
主要检查外观畸形、内脏畸形和骨骼畸形三个方面:
①外观畸形。将胎仔从子宫取出,逐个称重、测定身长和尾长,评价其发育情况。然后仔细检查是否出现畸形,包括头面部和脑、眼、鼻、耳、颌、唇的畸形,四肢和趾的畸形,躯干和尾部的畸形等。
②内脏畸形。将检查过外观的同一窝胎鼠的2/3置于鲍音(Bouin)液中,使组织固定,以检查内脏畸形;其余1/3经茜素红染色后检查骨骼畸形。将在鲍音液中固定的胎仔标本,用刀片进行各种切面检查,并与对照组进行比较,分别检查腭和舌部畸形,眼、鼻和脑部畸形,胸腹部内脏器官的位置、大小和形状异常等。
③骨骼畸形。把经过乙醇固定的胎仔,除去内脏(或同时剥去皮肤),转浸入1%的氢氧化钾溶液中,使肌肉和软组织完全透明,骨骼清晰可见。再用茜素红溶液将骨骼染成红玫瑰色。然后用放大镜或解剖显微镜依次观察头颅骨、椎骨、肋骨、尾骨和肢骨,记录有无缺损、增减、溶合、骨化迟缓等异常。
受试物致畸性的评定
确定受试物是否有致畸作用,一般是根据各组动物在试验中出现畸胎的数目和活产胎仔总数所计算的畸胎发生率;也可根据各组动物活产胎仔中出现畸形的频数(如一胎仔出现三种畸形,即记录为三次畸形)所计算的畸形总数,或根据出现畸胎孕鼠数在活产孕鼠总数中所占的百分率。有时受试动物胎仔的畸形,是以某种或某几种畸形为主,则应分别计算某种畸形的出现率;然后将各组动物的畸胎发生率、畸形总数和孕鼠出现畸胎率,进行统计处理,并与对照组进行比较;然后参考着床数、活胎数、死胎数、吸收胚胎数以及活产胎仔平均体重、身长和尾长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环境污染物的致畸作用,除与环境污染物本身特性有关外,还与受试动物的选择、给予受试物的时间、剂量和方式等有关。因此,有时应重复试验,或对两种不同品系的动物同时进行试验,才能得出正确结论。
总结
致畸作用是指药物在并不损害母体的情况下引起胚胎和胎儿的发育障碍。包括出生前或产时死亡、畸形、生前或生后生长发育迟缓、生后功能异常等等。胚胎的器官发生期(受精后3周~3月)是对致畸药物最敏感的时期,损害状况由于药物种类、剂量和受影响器官的不同而有差异。其作用机制,可为对胎儿的直接毒性,胎儿代谢改变及内分泌平衡失调,也可为对母体营养、生化或内分泌情况的影响,以及对胎盘的影响。致畸作用具有较显著的种属差异,对动物有致畸作用的物质,不一定对人类有致畸作用。但致畸作用毕竟是化学物质毒性的一种表现,因此,凡对动物有致畸作用的物质,一般应尽量使其不与人特别是孕妇接触。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17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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