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民政局是自贡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社会事务与儿童保障科被四川省妇联、省文明办表扬为“第三届四川省家庭工作先进集体”。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对全市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三)组织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城乡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指导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指导区县地名管理工作。
(六)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协助管理福利彩票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婚姻、殡葬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城乡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九)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市儿童涉港、澳、台及华侨收养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十)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1.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范性文件、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2.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自贡市行政区划图。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文电、会务、档案、保密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目标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史志编纂和机关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分析、排查和化解,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民政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全市民政系统信访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备和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负责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承担民政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民政经费投入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管理使用;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负责对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管。
(三)社会组织管理科(中共自贡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并监督区县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承担中共自贡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和自贡市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四)社会救助科。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承办中央和省、市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的相关办法。指导并监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跨市(州)、区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和精简退职职工及起义投诚人员救助工作。承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科(两项改革工作科)。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及地名管理、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法规。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及地名管理、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有关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负责全市行政区划管理、地名管理、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地名命名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及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村(居)务公开。指导全市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承担市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自贡市行政区划图。
(六)社会福利科。拟订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助管理福利彩票工作。承担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社会事务与儿童保障科。贯彻执行有关婚姻、殡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殡葬服务规范。指导并监督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并监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儿童涉港、澳、台及华侨收养登记工作。承担殡葬服务、儿童福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养老服务科。拟订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健全为老志愿服务基本制度。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承担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慈善社工科。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对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
(十)组织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现任领导
徐浩泳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主持市民政局党组全面工作。联系富顺县民政局,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自贡分中心。
罗昕 市民政局局长。主持市民政局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联系荣县民政局。
黄艳峰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治理、区划地名、两项改革、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工作。牵头民营经济、“五社联动”、疫情防治、扫黑除恶、市域社会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乡村治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分管社会组织管理科(中共自贡市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委员会办公室)、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科(两项改革工作科)、慈善社工科。联系自流井区民政局。
李家军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负责机关党委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创文创卫、规划财务、民政统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牵头党风廉政建设、民政项目绩效评估、定点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分管规划财务科、社会救助科。联系大安区民政局、高新区社军局,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
查彬:副局长
杨秋鸿:副局长
所获荣誉
2022年5月,自贡市民政局社会事务与儿童保障科被四川省妇联、省文明办表扬为“第三届四川省家庭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