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勋章(Medal of Freedom),是由美国总统
哈里·S·杜鲁门在1945年7月6日设立的勋章,以表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有着杰出贡献的人。该奖项在1963年2月22日被
约翰·肯尼迪 废止,并被重新设立为
总统自由勋章。
1945年7月6日,美国总统
哈里·S·杜鲁门签署第9586号行政命令,设立名为“自由勋章”的勋章,并配以相应的绶带和附属物,由国务卿、战争部长或海军部长在内的官员颁发该奖。获得自由勋章的条件是在1941年12月7日或其后,协助美国对敌人进行战争中立下战功,同时自由勋章不得授予在美国大陆范围内从事任何行为或服务的美国公民或美国武装部队成员。
1963年2月22日,约翰·肯尼迪总统签署第11085号行政命令,将自由勋章重新确立为
总统自由勋章。
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后,美国颁赠自由勋章给中国官兵,国民政府的自由勋章获得者有
顾祝同为首的284名将官,欧阳秉琰为首的375名校尉级军官,
张福忠为首的145名士兵,赵先礼为首的26名文职人员,及陈仁溅为首的97名翻译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