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道德
社会学术语
自然道德分广义的自然道德以及狭义的自然道德。
在社会中,自然道德表现为人必须服从利益和效用,利益和效用是人的行为动因,也是道德观念和道德评价的唯一准则和尺度。真实地、经常地有利于人类的一切行为就是道德;反之,损害人类的一切行为就是不道德。自然道德表达了功利主义的基本道德原则和标准。
正如上文所言,自然道德相比于社会道德,毫无疑问地都必须建立在对应人类为受众的基础上,虽然自然界中有各种动物、植物和静物,但万物所遵循的达尔文生存法则——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却并非道德范畴。而动物界普遍出现的维护自身及后代、家族的生存、繁衍行为,也只能归类于自然本能,而非自然道德。因此,理解自然道德的首要基础是明确道德是一种人为限定的行为规范。就如同社会道德限定了人们在人类社会中的行为准则一样,自然道德则用于限定人类在自然界中的行为准则,为了区分霍尔巴赫所提出的自然道德,我们将这类行文准则定义为狭义的自然道德。
人类社会的道德观念千差万别,中国人的社会道德则建立于孔孟之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男女授受不亲”等等,这些先贤所创立的道德准则,通过几千年统治阶级的宣传,已经深入中国人的生活之中,甚至于当今社会大多数人根本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孔孟道德教育,也潜移默化地因为受到周遭人们道德行为或言论的影响遵守着中国几千年来传统的社会道德,看上去就像与生俱来的本能一样!且不论中国的社会道德是与非,有了社会道德,人类才能真正区别于自身的动物属性,真正凌驾于自然界的万物之上。相对于社会道德关注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自然道德则需要明确人与自然界之间的行为规范,包括人与动物、植物、静物以及环境之间的行为准则。需要再次明确的是,自然道德仅指人类所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对于其他动物、植物的行为规范是不具备约束力的。
明确了社会道德与自然道德的区分范畴,我们就可以进一步确立自然道德的基本准则:
以上道德准则毫无例外均是以人类的基本利益为基础创立的,而建立这类准则的目的,则是为了规范人类行为以期实现长期的人与自然界万事万物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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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7-10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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