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决定论或自然统治论,不同于因果决定论,它认为
自然法则与自然定律决定着宇宙中的一切,自然规律始终在统治着世界万物,包括人类社会也不可避免地服从于自然界的定律。自然决定论与因果决定论不同,它并不否认偶然性的存在,它认为偶然性与必然性两者共存,地位均等,并且认为偶然性和必然性法则是世界的最高法则,两者相互作用制约和决定着整个世界运动与发展。
简介
一切事物和现象最终可以归为两类:偶然现象(
随机现象)和必然现象,除此之外没有第三种情况。偶然性和必然性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的客观法则,它们独立地、与任何人的意识无关地存在着,因此一切存在均可看作偶然性与必然性的产物。
自然世界的产生过程及运动形式始终由随机性制约和规律性支配,大自然就是客观法则性的缔造物与派生品。
在任何一个时刻,只能有一种唯一的、特定的现实,且它作为宇宙的个体单独存在着,与其它任何事物无关,或者它是一种偶然性的存在,或者它是一种必然性的存在。
总之,它们存在与否是由客观规律决定的,而非人的意志决定的。
关于自由意志的问题已经有很多年的历史了,人们争论的核心在于这样一个通俗的问题:人的意志是自由的还是被决定的?或者,人到底有没有自由意志?这个问题困惑了古今中外无数哲学家。很显然,这个问题的意义已涉及哲学、物理学、逻辑学、心理学以及伦理学等学科领域,但没有人能够给出充分恰当的逻辑证明,仅仅存在着一些形态各异的理论主张与观点,然而每种理论或观点都普遍存在缺陷或缺乏论据和说服力,以至于没有一种理论是如此优越从而被广泛支持和拥护。
这些观点总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主张“意志高于一切”的唯意志论;认为“必然性统治一切”的决定论;坚持“偶然性与必然性相统一”的
辩证唯物论。其中,唯意志论认为人具有自由意志,并且人的意志是一种不受任何限制的、绝对的自由。
唯意志主义的典型代表者康德和尼采认为,客观世界并不存在什么规律,规律是人为制定并强加给自然界的,人是自然的立法者,必然性规律是对 “自由意志”的绝对服从。显而易见,这种观点完全否认了事物的因果关系与客观规律,而与唯意志论相反的观点则是过分强调客观规律、坚决反对“自由意志”的哲学上的决定论。
决定论
“决定论一般指因果决定论,也称为物理决定论或科学决定论,是一种认为自然界普遍存在因果法则的学说,即因果法则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它的基本观点是:事物的运动是因果规律性的体现,因果必然性支配着宇宙中的一切,世界上不存在纯粹偶然性的东西,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有严格的因果关系可循,都被一定的因果定律所制约和统治着。
在决定论看来,事物都有一个促使它发生的原因,若没有原因什么事情也不会发生,而相同的原因总会产生相同的结果,因此,任何事物的出现都是不可避免的,它们不过是庞大的因果序列中的某个或某些元素,它们只能以唯一一种特定方式表现出来。总之,决定论企图表达,未来可以按照先前的逻辑模式准确无误地预演出来。”
决定论显然只承认事物运动的必然性,而否认了偶然性的存在。虽然这种观点从逻辑上难以辩驳,但我们从生活常识出发却很难相信它,因此必然存在一种更为科学的并能为大家所接受和公认的理论,即我们绝大多数人所信仰的,在哲学上就是所谓的
辩证唯物论的世界观。从辩证唯物论的原理出发,终于得出了科学的、合理的决定论:客观世界既存在着必然性、规律性,又存在着偶然性、能动性,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共同维持着世界的秩序,共同促进世界万物的运动与发展。
因此世界是一个复杂的理论系统,并不是某种规则在单独制约着它,将偶然性与必然性二者割裂,仅强调和肯定一方面的作用,或力图寻求一种包罗一切的单一的统治理论,都是片面的、错误的做法,客观规律与人类特有的能动性共同决定和影响着的物质世界的发展变化。
辩证唯物主义决定论认为,人的意志在一定程度上是自由的,人的命运由自己决定,在不违背客观规律的前提下,人可以充分地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来创造和改变这个世界。
我们常听到这样的话:“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自己的人生自己做主”、“重要的不是你从哪里来,而是你要到哪里去”,这些观点说明了人可以最后把握各自的命运与人生方向。然而事实是这样吗?人的命运真的掌握在自己手里吗?如何表达“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这句话的准确意义?
回到最初的问题:人究竟有没有自由意志?如果有,那如何证明人的意志是自由的?“自由”的真实含义指什么?对此可借阅一下自然决定论的解释。
自然决定论
自然决定论认为:严格讲起来,人没有自由意志,人的意志本身也是遵循自然法则的,也同样被偶然性和必然性法则支配着,即人的意识活动和思维活动的产生,不是由他自己决定的,而是受
客观规律性或机遇严格限制的。人的行为是由他的思想决定的,那他的思想是由什么决定的呢?
有人会说,当然是他自己决定着的,这样,即他的一种思想在决定着的他的另一种思想,那么决定他思想的那种思想又是谁在决定着?如此进行推理,他必定存在一种最初的原始思想,那么这种原始思想从何而来?只能说是机遇造就或是被以前的种种条件所决定,即他的这种思想的产生是有确切原因的,是先前的思想认识等基础条件导致的,那么由此一来,这种基础条件势必导致他这种思想的产生由或然性向必然性迈进;
如果说这种思想与先前的诸种条件没有关系,那就是说它是在这一刻独自产生的,那它便是一种偶然,所以无论哪一种情况将否定人的“自由思想”。从时间维度上讲,一切只是个现实,人不过是这个现实模型中的一个部分或一个环节,各部分之间的关系都是平等孤立的,不存在一部分决定另一部分,“一部分决定另一部分”这种说法严格地讲是没有意义的。我们现在可以说:人的命运掌握在自然法则手中。现在,即使在因果决定论被证伪的情况下,在遍布着偶然性的世界里,人仍然没有意志的自由,无论如何,都无法证明“人具有自由意志”这一观点,因为自由只能是物质的自由,而物质本身没有思想,所以精神的自由是不可能的。假如世界上有上帝,那么上帝同样不会是自由的,因为上帝总要做出决定与选择,而它做出的每一个决定又有另外的决定者,如此只好把最终的统治权交给了自然法则。
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意志是不可能的,意志自由意味着存在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必有一个最初的决定者,即第一决定者。但寻找第一决定者是不可能的,就好像寻求世界的第一原因一样,原因又有原因,这样必然陷入无穷回归。所以既然第一决定者不存在,那么就没有第二决定者,这样自然将不存在任何决定者,因而也就没有被决定者。所以,事物之间不存在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
必然与偶然
世界的未来不是注定的,理由是偶然性的存在。很多人认为“出现的就是必然的”是因为他们不清楚“偶然性”的真正含义,他们认为事情只要发生了,那就是必然。其实发生只表示一种现实,并不意味着必然,现实和必然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必然的东西一定会成现实,但现实的东西并非就是必然的东西。一切东西要么是必然的产物要么是机会的产物,无论是物质现象还是意识现象都服从这个原则。
所以,无论未来是否是注定的,未来与人始终没有关系,人不能决定世界的未来。简单地说,人的命运自己无法决定,这是无论如何都逃避不掉的真理,人决定自己命运的过程本身隶属于命运的一个环节,即人的活动不过是自然世界的规律性的运动。“自由意志”说明人可以随心所欲控制自己的行动,可这在逻辑上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人以什么方式控制自己又由不得自己,你能控制你自己做这件事情,那么你就必然不能控制你不做这件事情,所以你控制自己这个过程本身无法再被你控制,它遵从的是自然法则,即偶然性与必然性的法则,即你最初产生的那样一个试图控制某种东西的思想只能由规律或机会控制。真正的控制者必须是第一个控制者,而每个控制者又有控制者,所以不存在第一控制者,但现实中必须有一个首先存在的控制其它东西的裁决者,而它又不受控制,那么只有一种解释,就是它是由机会控制的,即它是偶然间存在的。在逻辑上,一个东西不可能决定它自己本身,就像你不能说:“我使我自己存在。” 这样好像是说你既存在又不存在,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但我们平时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这种说法严格地讲起来并不十分准确,自己怎么可能决定自己呢?其实它的真实意义是:自己的思想决定自己的行动。因为自己的思想与自己的行动是两种不同的事物,因而它在逻辑上是成立的。而自己的思想不能再有决定者,所以只能说它由规律或机会支配着。
无论偶然性还是必然性都是客观存在的,与人的主观意志没有联系。必然性是指一种原因只能产生一种不可避免的结果,偶然性是指一种原因可产生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结果。自然决定论认为:根本不存在意识控制物质,意识本身就是由物质控制的,所以严格地说只有物质控制物质,如果说意识控制物质,那谁控制意识呢?对此有人曾狡辩的提出问题:思想由规律和机会支配,那规律和机会由谁支配呢?
其实答案很简单,规律和机会只是一种存在,没有谁来支配它,如果连规律和机会也被支配,那就走上唯心主义这条道路了。就如同问物质是谁创造的一样,难免会产生神创论的唯心主义倾向和联想。既然没有第一控制者,那任何事物都没有真正的控制者。我们可以把宇宙描述成一条数学坐标轴,每一件事物对应于这条坐标轴上的一个点,坐标轴上的每一个点被必然地或随机地刻画出来。
人类所谓的自由意志实质上根本不是自由意志,而是自由意志在客观物质世界中的一种规律性的体现。“主观的自由”本质上是一种“客观的非自由”,不自由是绝对的,自由是相对的,人类自由思想的意义等价于客观事物的随机运动。
精神的自由只是理想意义上的自由,当具体实施这种自由时,自由又成了不自由。就像投掷一枚硬币一样,出现正面或反面是硬币的自由,但硬币没有思想,所以,所谓硬币的自由不过是随机现象的反映,而绝非一种精神的自由。无论物质的自由还是精神的自由,本质上是一种客观的概率性的表现形式。
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表述:性格决定命运;心态决定命运;习惯决定命运等等,不过是什么决定着人的性格、心态与习惯呢?如果它们又被另外的东西决定着,那么“命运”的真正决定者就不是它们了,而是决定它们的那些东西,相信这一点不会有异议。一切东西都是被它先前的东西决定着,因此我们的目的是探求事物的根源与本质,它才是最重要最关键的。
人终究是物质,按照一定的必然性或随机性进行下去,一个人从出生那一刻起,就要受到各种必然性或随机性行动和生活。比如,在一定条件下,某个人在某一时刻将必然做出某种选择,在某一刻他有多大可能性做出某种选择,又有多大可能性做出另一种选择。
人的行为和思想时刻是客观物质条件的反映实在,包括他产生一个想法或念头,一种信念或观点,他是非理性还是理性,都是客观物质条件的反映实在,方向是他必然地或随机地做出决定和选择。比如一个人现在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正确的,一种错误的,他不管选择前一种还是后一种,最终都是客观物质条件的反映实在,假如他选择了正确的,也许这是随机选择,也许他经过认真思考才做了选择,如果他认真思考才做了选择,那他为什么要认真思考?这是由于受到先前条件的影响,才导致了他有较大可能会认真思考,以及如何进行思考。总之,一切都可看作是一个客观的生产过程,因而,如果把人的心理意识活动理解为一种特殊的实在事物运动过程应该比较恰当。
一个人做了错事是谁的错?如果说人是自由的,那难道他想做错事吗?他不想做错事,却做了错事,这是为什么?是因为机会吗?如果这样错就不在他了,而在偶然性;如果不是因为机会那必然会引导原因向前推进:因为他没冷静思考,或者是他的人格问题,那么问题还是出来了:他为什么没有冷静思考?他的品格为什么这么差?那么按照这样的逻辑依次类推必然把责任推托给最初的决定者,即生活境遇的影响、教育的缺陷、或者遗传因素等,于是,责任最终还是推给了自然法则。
自然决定论再次论证了一个广为人知的公理:世界是无可非议的。正如哲学家黑格尔所说,存在即合理,世界就是一定方式的存在,我们要接受这种存在方式就要承认其“存在”是“合理”的。至于这种“合理”是符合“绝对理念”还是合乎“自然法则”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了。
人类企图把自我的意义从现实世界单独分离出来,目的是为炫耀人类不可思议的力量与智慧,显示人类特殊高贵的地位,以证明人类最终会战胜一切阻碍,征服整个自然界,成为宇宙的主宰者,殊不知这实属无稽之谈。
我们人类永远属于自然的一部分,人类只不过是包罗万象的自然体系结构中的一个环节或一个要素,是存在物的一部分,既然存在,本身就依托于自然。
我们经常听到“人是万物之灵”这种表述,其实所谓“万物之灵”只是相对于自然界其它生物物种而言,从广阔的宇宙视角观察,我们人类所处的地位显得如此低微渺小和微不足道,那么,如果向“人是万物之灵”这种说法提出质疑自然也就不足为怪了。
至于人类所拥有的智慧,也不是不容许人们产生怀疑,究竟有无智慧这种东西还是一个需要反思和考虑的问题,或许正如哲学家罗素所指出的:“看来仿佛是智慧的东西,也许仅仅是极精炼的愚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