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主义自然法
法学术语
以古希腊奴隶制城邦国家为典型的西方古代自然法。由于科学的不发达以及希腊城邦一般地是从氏族组织中自然形成的事实,古希腊的思想家大多以朴素直观的观点和方法来考察法现象。他们认为国家(城邦)和法,亦如城邦通行的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对神的信仰乃至奴隶制,都是自然现象的一部分。所以,他们主张人们应当“与自然相一致地生活”,人定法必须服从这种自然法.到了罗马国家的兴盛时期,随着人定法的发达,自然主义自然法已有所改变。但是,这并不妨碍所有的罗马法学家依然是自然法的信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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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9-17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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