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专区,
俄罗斯联邦的(曾被翻译为
中文的)
联邦主体名称之一(可见
新华网报道:俄罗斯埃文基自治专区一小型客机失踪),现在见到的是自治区(其自治内涵和中国大相径庭,毕竟俄罗斯是联邦制国家,我国为
单一制国家),后来随着区划调整、
翻译方式的改变,
政治权力结构的变迁,现在中文资料中介绍俄罗斯的某类联邦主体时用的是”自治区“,(如埃文基自治专区已改成埃文基自治区),而非”自治专区“。
自治专区作为俄罗斯
联邦主体,可以参见刘铁威的
论文《从俄罗斯联邦地方自治内涵解析》中的一段话:“俄联邦由 85 个联邦主体组成,包括 21 个
共和国、1 个
自治州、6 个自治专区、8 个边疆区、47 个州和 2 个联邦
直辖市,各联邦主体内的区划设置由联邦主体自行确定,各不相同。”
又可参见参见刘清才论文《俄罗斯联邦制度的发展演变》中指出的:“自治共和国不是
主权国家,不具有退出加盟共和国的权利。自治州和自治专区是
民族区域自治形式,它们是边疆区和州的组成部分。 自治共和国、 自治州和自治专区在保障自己地区综合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上享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利。”
1994年10月,
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发布了“关于加强俄罗斯执行权力统一体系的措施的命令” 。按照规定,边疆区、州、联邦意义的市、自治州和自治专区
行政长官的职务,根据俄联邦政府主席的建议,由俄联邦总统命令任免。 在边疆区和州与组成它们的自治专区的关系上,组成俄罗斯联邦的10个自治专区既是与边疆区和州平等的主体,又是边疆区和州的组成部分。按照
俄罗斯联邦宪法第 66 条第 4 款的规定,“组成边疆区或州的自治专区的关系由联邦法律和自治专区国家权力机关与相应边疆区或州的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条约调整”。
至少到2004年,俄罗斯联邦主体中被称为“自治专区”的地方还存在,例如“2004年,为了评估
俄罗斯远东地区居民对待中国和中国人的态度,
俄罗斯科学院远东分院历史、考古和民族研究所在俄罗斯
滨海边疆区、
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
阿穆尔州和犹太民族自治专区,采用街头随机抽样问卷的方式对700名俄罗斯人进行了一次社会舆论民意调查。”其中,犹太民族自治专区2005年已被改为“犹太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