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意识发展,是指人作为主体对自己以及自己与客观世界关系的意识的发生发展过程。人的自意识是在实践活动、社会交往中发展起来的。它从发生到相对稳定成熟,大致要经历25年左右。其间不同的发展特点构成不同质的阶段。儿童生来并无自意识,只是到1周岁左右,才逐渐把自己的动作与动作对象区分开,把自己和自己的动作区分开,把自己作为活动的主体,意识到自的存在和力量。2周岁左右儿童开始使用“我”这个词,把自己作为主体与客体分开,标志着自意识的发生。随着生活范围的扩大,语言的交往,幼儿的社会性、认知开始发展,自评价、自体验、自控制开始发生,独立性、目的性、自觉性也得以发展,能运用行动规则来评价事物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调节、控制自己的行为。
小学儿童可从道德原则、主观动机上评价自己行为的好坏,特别是中年级儿童,自我评价的独立性、批判性得以发展,自尊心、荣誉感、责任感得以发展,并学会了有意识调节自己的行为,养成了学习的习惯。少年期,自我意识发生质变,初一学生的自我评价由具体性向抽象性转化,初三学生的自我评价由外部行为向内心品质转化,独立性迅速发展,能认识到自己的外部特征,还能反观自己的内心世界,意识到自己的人格。他们开始关注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自我评价仍具有片面性、主观性和被动性,往往过高或过低地评价自己,人格发展还未成熟。青年期,自我意识急剧发展,趋向成熟。他们不仅关心自己是什么样的人,而且强烈关注自己将成为什么样的人和如何成为这样的人,认识到个体的自我只能存在于社会中,对自我意识有更本质的认识。他们能独立自主地按一定的目标和准则来评价自己的品质和能力,能较为全面地评价自我,辩证地看待自我。通过自我意识的矛盾运动,使现实自我和理想自我,主体自我和社会自我在新的水平上达到积极的同一,有目的地塑造自我、改造自我、实现自我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