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自受,
汉语成语,拼音是zì zuò zì shòu,意思是自己做了蠢事或坏事后带来的不良后果,自己承担。出处有《敦煌变文集·目连缘起》《
五灯会元》。
《
敦煌变文集·目连缘起》:汝母在生之日,都无一片善心,终朝杀害生灵,每日欺凌三宝。自作自受,非天与人。
明·
施耐庵《
水浒传》第二回:这个不妨。若是打折了手脚,也是他自作自受。
明·
凌濛初《
初刻拍案惊奇》卷十八:“你自作自受,你干坏了事,走失了丹,是应得的。”
清·
曹雪芹《
红楼梦》第五十一回:他这会子不说保养着些,还要捉弄人;明儿病了,叫他自作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