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能源工业是先行工业。因此,能源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必须保持适当的比例。在国民经济总体规划中,能源的发展既由国民经济发展所决定,同时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也有促进和制约作用。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能源规划最重要的是要加强能源需求预测和能源开发供应预测,做好能源统计和分析工作,对能源开发和节约的规划工作应加强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经济论证,为正确做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能源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①能源供需现状调查分析;②能源需求预测,包括需求量与需求结构(部门结构、空间结构和品种结构)预测;③
能源供应方案的设计、评价与优化。首先提出多个方案;进而从供需平衡状况、经济效益(尤其是投资)、环境效益等方面对各方案作出评价,最后提出若干优化或满意的方案;④方案检验与决策。在能源规划中,要正确处理能源与经济、能源与环境、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需求与可能的关系,统筹兼顾,合理布置,保证能源建设有秩序、有步骤地同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保证各种能源在数量上和构成上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能源规划的程序一般是:从宏观国民经济发展出发,经过科学的分析,在考虑各种直接和间接节能措施的情况下,采用各种预测方法,计算出与经济社会发展方案相适应的能源需求量;以能源现有生产能力和探明能源储量为基础,合理规划能源开发建设;综合分析能源生产供应与需求预测相适应的可能性和各种规划方案;提出与各种开发供应方案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人力、技术等各种需要数量;经过分析比较将有关限制因素反馈给宏观国民经济发展方案进行平衡。经过多次循环,求得能源与国民经济发展相互匹配的、经济效益最佳的能源规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