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金生
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
胡金生,男,1973年生,教授,博士生导师,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发展与教育中心主任,辽宁省“儿童青少年健康人格评定与培养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中国心理学会理事,人格专委会副主任、社区心理学专委会委员、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心理学学科评议组成员、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大连市心理学会理事长。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3项;荣获辽宁省基础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6项;入选辽宁特聘教授、辽宁百层次人才、兴辽英才计划。
个人生平
胡金生,男,1973年生。1999年-2000年留学日本福冈教育大学,2015年作为访问学者赴美国俄亥俄州迈阿密大学,2016年赴日本神户学院大学合作研究,2019年中共中央党校哲学社会科学进修班学习,并赴德国伍坡塔尔大学学术交流。截至目前,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项、省级科研项目12项;荣获辽宁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辽宁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3项;辽宁省自然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入选辽宁特聘教授、辽宁百层次人才、“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发展心理学”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主持人,“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国家级教学团队骨干。现为中国心理学会理事,人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社区心理学专委会委员、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心理学学科评议组成员、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基础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大连市心理学会理事长、辽宁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专家组成员。
主要贡献
1.坚持立德树人: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积极贯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育人目标。为研究生开设人格发展与心理健康、青少年心理测评、青少年心理问题研究等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500多课时。牵头获批了辽宁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获评了辽宁特聘教授、辽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研究生)二等奖、“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
2.投身教学改革:主持获评辽宁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辽宁省普通高校教学成果二等奖、辽宁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3项、辽宁省首届优秀教材建设奖、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辽宁省海外创新团队、辽宁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作为骨干“发展心理学”获批了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国家级教学团队。
3.提升创新能力:截至2023年,已经指导硕士毕业50人,博士5人,博士后1人;在读研究生23人,博士后3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辽宁特聘教授计划项目、辽宁省黄大年式教学团队、辽宁团省委重点委托项目等20多项,参与研究生50多人。依托这些项目,指导研究生发表了SSCI/CSSCI等高水平期刊论文40多篇,5篇获得辽宁省和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4.优化协同育人:牵头同美国迈阿密大学、神户学院大学,德国伍坡塔尔大学签订研究生交流协议,开展合作研究,获批了辽宁省海外创新团队项目。依托辽宁省“儿童青少年健康人格评定与培养协同创新中心”,同国内外12所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签有协同育人协议。联合省内9家单位牵头成立了辽宁省心理学教学联盟,推动青年教师交流、合作研究、课程资源共享,发挥本专业对全省心理学人才培养的示范作用。
参考资料
胡金生 教授.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0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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