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泽卿,男,汉族,1957年6月出生,重庆人,博士(后),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法医精神病学教研室主任,长期从事法医精神病学鉴定和临床精神病学和心理咨询工作。
1977年考入四川医学院医学系,1982年毕业留校工作至今,历任法医精神病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曾留学加拿大西蒙佛雷泽大学心理健康与法律政策研究所和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法医精神病学研究所。
培养研究生30余名,发表论文百余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的起草修改工作,并起草初稿。主编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法医精神病学》(第3版)和(第4版)。专著《胡泽卿书法选集壹》和《胡泽卿书法选集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