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汉分治
汉赵皇帝刘聪实行的民族分治政策
胡汉分治是十六国时期少数民族政权分别统治汉族及少数民族的制度。始于汉国刘聪在位时,置左、右司隶,各领户二十余万,万户置一内史,采用中原封建统治方式统治汉族人民;又在大单于之下设单于左、右辅,统治各少数民族十万落,万落置一都尉,采少数民族部落建置进行统治。大单于由皇帝或其法定继承人兼任。单于左、右辅及下属各官均由本族或其他少数民族贵族充任。前秦初期与后秦初期及前赵后赵前燕后燕西秦北燕大夏南凉等国均曾实施。
内容
西晋末年,匈奴贵族刘渊建立汉国,其子刘聪设单于左辅、右辅,专管理胡人事务,所谓胡人即泛指北方诸少数民族;另设左右司隶,专管理汉人事务,各管20余万户,每万户置一内史,共43内史。
羯族石勒建立后赵,也设内史专治理汉人事务,另置大单于镇抚百蛮。后赵抬高羯族地位,称为“国人”。严禁称“胡”,凡胡物都改名,无论说话写文章,一律严禁出现“胡”字,违者问斩不赦。
影响
这种政策加剧了当时的民族矛盾,前秦宣昭帝苻坚曾一度废除。后期西秦主乞伏国仁、后燕主慕容垂等恢复该政策。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7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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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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