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曼,
山东省茌平县人,1968年1月14日出生,中共党员,新疆公路管理局塔城公路总段原党委副书记、总段长,2008年3月29日在基层检查工作时,不幸因公殉职。
胡曼作为新疆公路系统唯一的女总段长,将自己短暂又璀璨的40年人生倾心奉献给了新疆的交通事业,团结带领单位各族职工“守护生命,保障畅通”做出了卓著贡献。在二十多年的工作生涯中,胡曼同志无论是当养路工从事技术工作,还是在领导岗位,都坚持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她在任职塔城期间,在塔城公路段努力推行创新改革,开新疆交通行业改革之先声。一是突破“平均主义”的思想观念和分配机制,对养护站实行计量支付,对职工实行定额管理;二是突破固定不变的道班管理模式,全面推行养护招投标制,积极建立公路养护内部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提高了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
胡曼先后荣获“全国交通文明行业先进个人”、“交通部‘巾帼建功’标兵”、“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自治区交通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自治区交通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先进个人”、“新疆敬业奉献模范”、“自治区交通系统支持工会工作党政好领导”、“塔城地区十大杰出青年”、“塔城市优秀人大代表”、第二届“感动新疆十大人物”等多项荣誉,被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