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斌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干部
胡斌(1964-)男,满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85年参加工作,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文化路派出所所长。
十五年来,他先后33次被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政法机关表彰奖励,其中二次彼省委、省政法委命名表彰,四次荣记个人三等功,三次被市委和区委分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 2001年3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001年4月被市政府授予“全市特等劳动模范”。
胡斌把辖区当成自己的家,视群众为父母,把让群众满意始终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领全所民警全方位开展“道德重建设满意在我所”活动。为了彻底改变“四难”他狠抓了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从平时的文明用语和对来访群众热情相迎,热情相送等小事抓起,让群众到所办事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他简化办事手续,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建立文明窗口,建立警民联系箱,不让群众跑冤枉道,他亲自为群众把办好的户口、证件送到家中。五年来,胡斌同志按照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准则:“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秉公执法,清正廉明,团结协作,勇于献身,严守纪律,文明执勤”。约束自己的言行,从点滴做起养成了良好的职业道德,经受住了生与死,权与钱,情与法,公与私,荣与辱的种种考验,成为了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的人民警察,1996年他主持派出所工作以来,派出所先后19次受到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记功嘉奖。在他的带动下民警们树立了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并在工作中充分体现了五讲、四美、三热爱。辖区内有18户孤寡老人,胡斌同志担任所长后,主动把照顾老人的任务承担过来,规定每名民警包一户。几年来,每逢节假日他都带领民警为老人送去生活用品,帮助解决生活上的困难。群众纷纷反映:派出所在胡所长的带领下变了,变得让人感到亲切了。
1999、2000年胡斌带领干警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83起,其中特大案件13起,重大案件235起,查处治安案件363起,依法 打击违法人员348名,破案中曾两次负伤。两年来他共献工325个工作日2600多个小时。他带头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办人情案,严格依法办事,并在队伍内部制定了许多廉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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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3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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