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强,男,汉族,1963年9月生,山西长子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
人物履历
1984年09月至1988年09月,在北京财贸学院工商行政管理系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88年09月至1993年03月,国家工商管理局企业司企业处、外资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3年03月至1996年04月,华晋焦煤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其间:1994年05月至1995年05月,山东省牟平县副县长(挂职)];
1996年04月至1998年04月,神华集团公司实业开发部副经理兼项目处处长;
1998年04月至2001年11月,神华集团公司实业开发部经理;
2001年11月至2005年11月,咸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咸阳市委副书记(挂职)(其间:2002年03月至2005年01月,在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3年11月至2005年08月,在
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05年11月至2008年02月,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8年02月至2011年07月,
榆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市长;
2011年07月至2012年01月,榆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2年01月至2017年04月,榆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年04月至2018年06月,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
中共十八大代表。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8年6月12日,据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胡志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双开处分
2018年12月,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卫生计生委原党组书记、榆林市委原书记胡志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胡志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依法逮捕
2018年12月12日,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党组书记胡志强涉嫌受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移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当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胡志强刑事拘留。12月24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胡志强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提起公诉
2019年2月12日,胡志强(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开庭审理
2019年8月20日至2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榆林市委原书记胡志强受贿一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胡志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7年,被告人胡志强利用其担任咸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咸阳市委副书记,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榆林市委副书记、市长,榆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其本人或者通过配偶、亲属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贿赂,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胡志强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